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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骂,编织着复仇的计划。我甚至想宰了乔纳森·莱克和巴里·X。这些下流的杂种用阴谋诡计把我的案子骗走,叫我现在如何向布莱克一家交代?这一切我怎样才能向他们说清楚?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当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再次挨家挨户地敲开他们的大门时,我居然笑出了声。需要再去拜访马德琳·史金纳,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缩。“还是我呀,马德琳。我又回来啦。”
我在沙发上最后还是睡着了。9点刚过,有人把我唤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两位便衣警察。他们在敞开的门外晃了一下警察证章,我请他们走进屋。我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由于眼睛火辣辣的发胀,我便一边用手揉揉,一边在心里揣摸,警察为何突然光顾。
他们简直是一对双胞胎,年龄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们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留着乌黑的八字须,动作活像两个二流的电视演员。“可以坐吗?”二者之一边问边从桌子底下拖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伙伴照葫芦画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当然,”我装得神气活现地说。“请坐。”
“你也坐吧。”一个说。
“干吗不?”我在他们两个中间坐下,他们向前倾着身子,继续表演。“现在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认识乔纳森·莱克吗?”
“是。”
“你知道他的事务所在哪儿吗?”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里去过吗?”
“是。”
“什么时候?”
“9点与10点之问。”
“你去是什么目的?”
“这说来话长。”
“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想找乔纳森·莱克谈话。”
“谈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门锁了。我进不去。”
“你有没有试图破门而入?”
“没。”
“你肯定吗?”
“是。”
“你在半夜以后,有没有再去事务所?”
“没。”
“你肯定吗?”
“是。可以去问那个安全警卫嘛。”
听了我这句话,他们相互瞟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意味深长。“你见过那个警卫吗?”
“是。他要我离开,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绘一下吗?”
“可以。”
“那就请吧。”
“是个黑人,长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着帽子,别着手枪,还有诸如此类的东西。你们问他去。他会告诉你们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们无法问他。”他们又相互瞟了一眼。
“为什么?”我问。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头上了。
“因为他死了。”他们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看我有何反应。像任何人都会感到震惊一样,我真的非常震惊。我可以感到他们的表情是多么严肃。
“怎么,呃,他怎么会死了?”
“在火里烧死了。”
“什么火?”
两个警察都闭口不言。他们眼睛望着桌子,疑心重重地点着头。有一位像初出茅庐的记者那样,从袋里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外面那辆小车,那辆丰田,是你的吗?”
“你明明知道还问。你们不是有计算机嘛。”
“你昨天是开它去事务所的吗?”
“不是。我是推着它去的。什么火?”
“别神气活现了,好吗?”
“好。做个交易吧。只要你们不神气活现,我也就不神气活现。”
另一个警察插话道:“有人今天早晨两点钟,看见你的车出现在事务所附近。”
“不,决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车。”此刻无法知道,这两位说的是否是真话。“什么火?”我再次问。
“莱克事务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烧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帮腔道。
“那么你们二位是专抓纵火犯的了?”我说。我仍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但他们把我当成纵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兰开斯特肯定对你们说过,那个地方被人当火把一样点着,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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