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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葆恩在飞机上,穿过黑夜飞向堪萨斯城。在石兽坠落那一刻的晕眩以及义无反顾地冲向机场之后,他内心渐渐滋生了一种平和的感觉,一种黑暗的宁静。葆恩没有自问在做什么。他一点也不后悔,没有反思自己的决定:离开纽约、放弃工作,对于抛弃伊娃也未曾感到丝毫自责。他能想见这对于她将有多么艰难,但是他设法让自己相信没有了他她最终会好起来,一旦从他失踪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兴许她能开始一种更为美满的新生活。
《神谕之夜》5(1)
这既不值得羡慕也无所谓同情。葆恩被一个意念紧紧攫住,这个意念如此强大,远远超过了他本人那点微不足道的愿望和义务,使他觉得除了服从别无选择,甚至要以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代价,做出哪怕一天前还与他的道德标准想背离的事情。“人死于轻易”,哈默特是这么表述这个想法的,“活着只不过盲目的随机事件放过了他们……在理性的秩序里他(弗利特克拉夫特)的遭遇已经脱离生活的轨迹。他还没走出那根坠落的横梁几步便已明白,除非他投身并适应到那惊鸿一瞥的新生活里去,否则他内心将永远不复安宁。吃完午饭,他已找到了自己的顺应方式。既然生活可以借一根坠落的横梁随意将他了结,他也可以一走了之,随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不用为了写葆恩的故事而赞同他的所作所为。葆恩就是弗利特克拉夫特,而弗利特克拉夫特在哈默特的小说里对他自己的妻子做了同样的事情。这是故事的前提,之前我自己确定的,我不打算放弃。与此同时我也明白,故事里不只有葆恩和他登上飞机之后的遭遇。伊娃也必须考虑在内,无论我将多么执着于继续尼克在堪萨斯城的历险,如果我不能回到纽约探寻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我就没有公平地对待整个故事。对我来说,她的命运同她丈夫的一样重要。葆恩在找寻一种漠然,一种对现状的逆来顺受;而伊娃则在与之抗争,她是所发生的一切的牺牲品,从尼克到街角寄信不归的那刻开始,她的内心便激荡着各种相互冲突的情绪:恐惧、悲愤和绝望。
以后几天我将和她一起纠缠在这种种激情之中,品味这一不幸让我心生期待。飞机从拉瓜迪亚机场起飞半小时后,尼克打开他的公文包,取出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小说手稿读起来。这是在我脑中成形的第三个叙述元素,我认为应该尽早把它引出来,不能等到飞机在堪萨斯城降落再说。首先,尼克的故事;其次,伊娃的故事;最后,尼克读的这本书,在他们各自故事展开的同时他一直在读的这本书:故事里的故事。尼克毕竟是个搞文学的人,容易被书的力量打动。随着渐渐地投入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文字,他开始感到自己和小说里的故事存在着某种联系,似乎这本书正以一种极其隐晦和富于暗喻的方式,悄悄地诉说着他周遭的一切。那时,我对《神谕之夜》仅有一点非常朦胧的想法,充其量不过是尝试勾勒些许轮廓。情节和结构都有待制定,但我确定那应该是本短小的哲思小说,一则关于预知未来的时间寓言。故事的主角是勒缪尔·弗拉格,一名英军中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壕沟里被迫击炮炸瞎了眼睛。鲜血从伤口迸裂,他痛苦地哀号,失去了方向感,竟从战场上走失,和部队失去了联系。他连滚带爬地摸索向前,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走进了阿德雷丝森林,昏倒在地。那天晚些时候有两个法国孩子发现了神智不清的中尉,一个是十一岁的男孩弗朗索瓦,另一个是十四岁的女孩热娜维耶芙。他们都是战争孤儿,独自生存在丛林深处一所废弃的棚屋里——典型的童话背景和童话人物。他们把弗拉格抬回家,细心照料他直到康复,几个月后战争结束,他带着两个孩子回到英国。
故事的叙述者是热娜维耶芙,于1927年回眸养父传奇的一生以及最终的自杀。弗拉格的失明赋予了他预言的能力。每次魂灵附体般突然发作起来,他会像癫痫病人一样摔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发作持续八到十分钟,在这段煎熬的时间里,未来的情景在他心里四处泛滥。但发作前毫无征兆,一旦发作便无法停止也无法控制。他的这种天赋既是一种福祉又是一种诅咒,为他带来了名声和财富,但与此同时,也给他肉体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更不用说心理上的折磨,因为弗拉格看到的幻象强加给他许多他自己情愿不知道的事情。比如,他母亲去世的日子,又如,印度一起造成两百人死亡的火车失事的地点。他一心想和孩子们一起过平静的生活,然而他所做的预言令人惊异地准确(范围涉及天气预报到议会选举结果直到板球比赛的比分),使他成为战后英国最著名的人物之一。可是,就在他声誉达到顶峰的时候,他的爱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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