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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后来,我又学会了筑穴。
后来呢,后来就没有人再收留你吗?
有很多人收留我,几乎谁都愿意收留我。还不让我做什么。
那,要你做什么?
要我跟你这样。
大女儿紧抱着松的手松了松,颤声地问,很多吗?很多人吗?
很多人,很多人都这样。
你,你怎么找到了我?大女儿的声音变得细微。
我看到了你,就喜欢了你。
为什么?
你好看,
瞎说。
不瞎说。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
你说,有个住屋就好了。我说行,你等我吧。我明年来接你。
后来呢,
后来,我用了一年的时间造了这个屋,然后,然后,
大女儿抱紧了松,她贴着松的耳朵说,你做个走婚人吧,你一定能做个好走婚人。
我没有想,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
你想,你一定要想。
大女儿为一件尚未开始的事情兴奋异常,为松感到光彩。她在激奋的情绪中睡着了。
第二天,大女儿醒得很早,她走出屋,这里是二道水流的汇合处,可见松选择住地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她和松沿着较小的一道水流向上游走去,从太阳出走到太阳落,还看不到水流的源头。二个人在河边露宿了,第二天返回穴屋,大女儿很累,也很兴奋。她对松说,
你就做走婚人。
大女儿和松耳鬓厮磨,经常的话题就是做走婚人。这一天,二个人坐在穴前,望着河边那条被行人踏平的步道,步道上陆续地有行人来往。松说,
我就不明白,我为什么一定要做走婚人,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你多生孩子,娲祖保佑我们的孩子个个漂亮。
傻大个。
大女儿心里这样想,没有说出来。
我可不愿意跟我不喜欢的女人在一起。松顺着自己的意思说。
大女儿说:“要做,要做,你看,”
她指着从步道上走过来的二个人。这二个人,一个人弯腰曲背,另一个人狗嘴尖耳。
“看见没有,看见没有,”
大女儿不再说话,好像让松自己考虑。
在大女儿时代,人远不如今天漂亮。在群体中,有人形,也有兽形,人形与兽形婚配,流传后代。在今天没有了兽形人,这是因为兽形人被古人的婚配选择淘汰了,兽形人与人形人存在于一个群体,好像今天的正常人与残疾人生活在一个群体。仰韶人认识到了遗传对于形体塑造的巨大作用。
形体特征由遗传完成,而种的特征不受遗传改变,进化论讲的“突变”也是形体特征。从分子生物学的角度看,种的特征具有极大的稳定性,今天的许多物种的基本特征(脊椎的,哺乳的)大约在几千万年以前形成。从“分子”的高度来认识,不同生命的基本特征(动物的,植物的)十分接近。所谓的人种,白种,黑种,黄种等等也是形体特征。人种的形成应该说是社会人的自觉行为。由此看来,千年以后,几千年以后,人的相貌也许又不同于今天。
如上考证,本文的荒唐故事也许并不荒唐。
华人创造了娲祖的神话,认为自己是娲祖的后代。娲祖的故事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这是古中华人的第一部历史书。因为走婚方式的婚配,因为母亲的伟大功绩,走婚便形成了一个热点习俗,加快了形体的进化。
当然,大女儿的认识不能这么高,不会去想什么人类贡献之类,她一心支持和促成松做走婚人是基于她那个时代的习俗。假如,假如你的亲属,你的挚友有了国家元首的机会,或者,有了冠军的可能或者再往小一点说,能够录取到重点大学,这时候,你的心情如何?你可能怎样行为?在大女儿看来,走婚就是这样的性质。在走群的时代,群首领处于权威的位置,假如有夫妻关系的话,首领的妻子将处于尊贵的地位。走婚人就类似群时代的首领,社会的精华部分。
在始族时代,婚姻关系不受财产关系的约束,而走婚,等于是母亲的择婚权,标志了从群外婚向对偶婚的转变。一夫一妻制与一夫多妻制同是私有社会的产物,反映了私有社会的私有意识。在群意识极强的时代,大女儿还没有爱情自私之类的意识。
如果说在母系时代男子将无所作为,在父系时代女子将无所作为,这是对历史的误解。所谓的母系,父系不过是社会传承的方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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