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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社同人戒条》第十条——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于是将此书反复拜读了一阵,愈读愈觉得文章好。唯一糟糕的是:尾巴上的那张照片出了纸漏,一位读者来信说要替我出钱“理发”;又一位朋友说照片那只左边的眼睛好像不是我的。好像被“整型”了;又一位大叫道:“吓!好老呀!又丑!”……对这些“人身攻击”,我只想申诉一点,那就是:“我本人实在比我的照片漂亮。”
一九六三年十月十日
一 独身者的独白
毕业那天晚上我真的喝醉了,我不能不醉!醉眼是模糊的、深沉的,我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儿在我眼前消失掉。毕业带给人们的是“东飞伯劳西飞燕”,可是我呢?却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有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不但飞不起来,还得在地上爬!
真是爬,“匍匐前进”、“夜间战斗”……多少个爬的课目在等着我,入伍训练六个月,野战部队近一年,我不知道爬了多少次,在深山、在外岛、在风沙里、在太阳底下,我用全是泥土的手擦着汗、喘着气,偶尔抬起头来,望着天边的几只鸟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只知道它们全在飞。
月亮又圆了二十几次,我终于踏上回程的军舰,又活着回来了。没有百战,却有荣归,我忍不住心里暗叫一声惭愧!拍掉身上的风尘,我又走向台大来,校园里正是杜鹃盛开的时节,鲜红雪白,奇花照眼。可惜的是,穿插在花丛里面的都是新的面孔和新的情侣,他们取代了我们,不,取代了我自己。他们偷去了我的青春,也抢走了我的地盘。
看着这些讨厌的小毛头们,我并不以老大自惭。相反的,我倒觉得我更年轻了。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老朋友劝我东山再起、老同学劝我另起炉灶、老太限时命我替她抱孙子,舆论如此,我也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可是着急有什么用?我又不会跳舞、不去教堂、不善说可爱的废话、不忽视礼义廉耻中的第四维、不再是男女同校的大学生……自反之下,没有任何一点条件能够吸引女孩子多看我一眼!家里妹妹虽多,可是她们对我过去的情海兴亡史过于熟悉,虽有帮忙的可能,但小姐们心眼儿多,偶有得罪,就七嘴八舌大翻我底牌,新欢若知,反倒不妙,想来想去,走妹妹路线也是死路一条!
看这样真没法子了!于是我点起一支烟,开始发愁。茶不喝,可也;饭不吃,可也;酒不饮,可也;烟不抽,不可也。想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李将军因为不喜抽烟,所以一败涂地;格兰特将军因为爱抽烟,所以万事亨通。由此可证,恋可失,头可断,烟不可不抽,凡失恋而不抽烟的人,不是失败主义者就是“异于禽兽者几希”的家伙。
在我抽到第一百零九根新乐园的时候,忽然茅塞顿开直指本心,心想既然“时不我与”
“女人不我与”,何不就此提倡独身主义?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邀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那!
对!完全原案,我把烟一丢,拍案而起。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棍,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可是,毛病就出在这儿,独身这种壮举毕竟不是好玩的,偶一不“慎”,就变成了法朗士笔下的法非愚斯,或者变成了宋朝的玉通和尚,——辛辛苦苦五十二年,到头来还不是功亏一贯!并且,长寿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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