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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推,门果然是虚掩着的。
窗帘没开,客厅里有点暗,地板上的东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就是没人。
卧室的门开着,洗手间里传出哗哗的水声,这厮太颓了,睡到现在才起床。
“修月。”我站在卧室门口喊。
过了一小会儿,水声没了,修月晃出洗手间:“怎么才来?”
“塞车。你没事吧?”他脸色白得像鬼,我有点担心,“生病了?”
他拉开衣柜,拿出件黑色衬衣扔在床上:“没事,估计是饿的。你帮我弄杯咖啡。”
我无奈地摇摇头,转身离开。
在外人眼里,修月这两个字代表的是完美、优雅、迷人,他是白马王子的不二人选。当然,如果他的那些忠实仰慕者看到他现在这副衣衫不整精神不振的颓样,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端着一杯热巧克力走进客厅,修月已经换好衣服坐在沙发上,叼着根烟盯着我看。
把杯子塞到他手里,烟雾熏得我的眼睛有点难受:“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仔细想想,好像从某一天开始,烟成了修月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却没有任何印象。
“忘了。”他神色淡漠,熄灭了手里的烟,垂下眼皮不再看我。
“快喝。中午没吃饭?”我看看表,四点四十。
“你的衣服在床上,换好就可以走了。”说完,他随手把杯子放在茶几上,靠着沙发闭目养神。
看着碰也没碰过的热巧克力,我懒得再说什么,转身径直走进卧室。
基于多年的了解,我个人认为修月其实是个极端矛盾的人,是天才与弱智的结合体。论头脑,他是毋庸置疑的天才。论性格,他时常不可理喻得令人发指。就像刚才,他要喝咖啡,如果不给他煮,不要说是热巧克力,就算是琼浆玉液他也绝对不碰一下,完全无视有胃病的人不能空腹喝咖啡这种常识。他纯粹是以自虐为乐趣,沉浸在痛并快乐着的变态趣味中。
时间不早了,我关上卧室门,开始换衣服。
紫色无袖立领改良式旗袍,领口开成V字形,刚好露出锁骨。长度及膝,两侧的叉开得不高,优雅又不失时尚,衬着我的短发,更强调了改良旗袍所蕴含的现代气息,效果完美。搭配上修月挑的银色镶钻高跟儿凉鞋,镜子里的人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个优雅端庄的现代都会女性,这厮的眼光还是值得肯定的。价格标签都被他拿掉了,不过光看衣服的牌子我也知道,最起码一个月的工资泡汤了。
爸爸的生日晚宴在市郊的一家私人会所举行。
出门前哥哥来电话提醒我不要迟到,说修伯伯他们已经到了,还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我一听就紧张上了,急忙追问是谁。哥哥很平静地说:“放心,不是楚尘。来了你就知道是谁了。”我窘,事实上我正在担心这点,只要不是他就好。
我开车,修月负责坐车。有免费司机能使唤的时候,修大少爷是一定不会亲自动手的。
路不熟,车速不太快。
天气很闷,燥热不已。头顶上偶尔响起几声闷雷,风雨欲来的样子。我打开调频收音机,转到气象播报频段。气象小姐甜美的声音飘进耳朵:“今晚将有大到暴雨。”
正听得入神,修月突然伸手调回了CD播放模式。
我侧头扫了他一眼,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看他那残样儿,估计是既没吃好也没睡好,那张人神共愤的漂亮面孔也失了往日的光彩,透着掩不住的倦意。黑色衬衣映得他的脸色更加苍白,嘴唇也淡得没什么血色。
可惜,我的好心修月同志明显就没领会。他见我不答理他,于是主动来答理我,口气还特恶劣:“离了婚就少操那些没用的心。”
“我乐意,你管不着。”有时候我很痛恨修月的敏锐,在他面前我总是透明得无所遁形。
“叶南,我今年多大了?”修月突然问。我有点愣,摸不清他话里的意思,“三十。”比我大两岁,我俩生日就差两天。
“原来你知道。”修月笑,“咱俩认识多少年了?”他又问。
我心里开始犯嘀咕,这厮今天太反常了:“二十年。”八岁那年,军区大院里认识的。
“咱俩也得算是青梅竹马了吧。”他侧头望着窗外,淡淡地说。
“你没事吧?在这儿抒什么情呢,别把自个儿弄得跟文艺青年似的。”我撇撇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多美满多温馨的境界,很明显不适合用在我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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