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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后来又解释道:“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
鲁迅很重视钱,绝不假装清高。有个书商骗了我和###、摩罗等人的钱,我们跟他交涉,他却对我们说:你们知识分子怎么这么庸俗、这么爱钱啊?你们是灵魂工作者啊!我不听他的欺哄,就学习鲁迅,一定要跟他算账。
愚公本来是智叟:鲁迅的智慧(3)
鲁迅的日记里仔仔细细地记着他的几乎每一笔收入支出。他的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薪水,讲课费,稿费。后两者是不定的,所以他很看重固定的薪水。他在###每月可以拿三百大洋。那时北京市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两三块大洋。一块大洋购买基本生活品的购买力大约是今天一块人民币的七八十倍到一百倍。举个例子:根据老舍的回忆,当时老舍当个“劝学员”——教育分局局长,每月一百元,小学校长40元,小学老师25元,学校的勤务员6元。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临时工性质的管理员,8元,而馆长李大钊300元。老舍说当时1毛5就可以吃顿很好的饭:一份炒肉丝,三个火烧,一碗馄饨带两个鸡蛋,这些只要一毛二、三,如果一毛五,就可以再来一壶老白干喝喝了。这一顿饭现在在北京,十五元恐怕还未必能拿下吧。
在这样的情况下,鲁迅很看重他的三百大洋。所以前边说的,他跟章士钊打官司,也有经济原因,一定要保住自己的铁饭碗——章士钊免了鲁迅的职,许多人等着谋他的缺呢。后来,他离开了官场,也离开了大学,由广东到上海。领导###的蔡元培先生每月给他干薪300大洋,他也接受了。有人不理解鲁迅的做法,说鲁迅为什么拿着国民党政府的钱,还要骂国民党。在鲁迅看来,钱是该拿的,但骂也是该骂的。跑到外国去,在帝国主义的大旗下面骂中国,那是没出息的表现。我就在中国批评中国,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豪杰。
鲁迅有个学生叫李秉中,在军队当官,想辞职不干了,写信征求鲁迅意见。鲁迅反对,认为饭碗可以跟理想分开。鲁迅回信说:“人不能不吃饭,因此即不能不做事。……我看中国谋生,将日难一日也。所以只得混混。”鲁迅居然说出“混混”这样的话,很不英雄吧?很不容易理解吧?其实重视饭碗,重视物质生活对于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态度。鲁迅不是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得到的这个真理,而是从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得到的。
薪水之外,鲁迅到处兼课,最多时曾经在8所大中学校上课。当然,那时的讲课费也比较多,否则也不值得到处跑了。
稿费他也很计较,因为那是他的劳动,吃草挤奶的劳动。
鲁迅到上海后,那时的一块钱的购买力也相当于今天的四五十块钱,而鲁迅平均每年的收入是一万多块,自家住着一幢三层的现代化豪宅。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说:“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所以,我也不避讳“钱”字。到饭店吃饭,我一般不说什么“买单”那种文理不通的话,我就直接说:算钱。而且还要检查一下帐单——当然如果跟女朋友吃饭,就算了。
可见,鲁迅的生活智慧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上的。生活搞不好,仍然追求理想,当然也值得尊敬,我们应该帮助这样的“有志”青年。但是不要把二者绝然分开,一味追求理想,不顾生活实际,那就可能成为“幼稚”青年了。
鲁迅的生活智慧经常表现为细心。萧红回忆说,一次从福建菜馆叫的鱼丸子,海婴说不好吃,别人却都说好吃。鲁迅就夹了海婴的丸子一尝,果真不好吃。鲁迅便说:“他说不新鲜,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加以查看就抹杀是不对的。”
他在生活中的智慧,使他在思想上、在文章里都明察秋毫。
但另一方面,他又很大度。例如有个北大的旁听生叫冯省三,是个山东青年,一天跑到鲁迅家里,往床上一坐,跷起脚说:“喂,你门口有修鞋的,把我这双破鞋,拿去修修。”鲁迅毫不迟疑地给他拿去修好,冯省三连句谢谢也没有说就走了。鲁迅怎么评价这件事呢?他提到此事时说:“山东人真是直爽哇!”冯省三是北大###中的英雄,被学校当局开除,教务长胡适落井下石地嘲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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