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游戏竞技 > 幻世天神殿连抽技巧 > 第157部分

第157部分(第1/4 页)

目录
最新游戏竞技小说: 你们的修仙太低端了联盟:哇!这选手名场面简直炸裂融练万物,我在泰拉瑞亚中杀疯了侦探再就业,从好友失踪开始主神诈骗?我可是正经游戏官方网游:敢惹他?内裤都给你偷没了神级边后卫,不训练也得金球奖我是辅助啊!怎么全是阴间英雄?地下城与天灾领主全民领主:开局神级天赋重生篮球,长城归来!史上最贱NPC记录地平线上的旅途苟在艾泽拉斯的幸福生活骑砍之卡拉迪亚征途篮坛:将时代拉回正轨网络重生王者:这个选手,正得发邪传说之下,时间线之外的人游戏降临:从隐藏职业开始封神

�且狗缢较轮�杏衷诘鞫�榛炅α浚�侵炙盒牧逊蔚奶弁从植荒芡耆�湎殖隼矗�谀瞎�C媲盎挂�硐殖龊苁娣�难�印�

夜风引导自身的灵魂力量逐渐从本体之中逐渐的脱离出来一部分,进入丹室之中,在丹室之中逐渐的重新凝聚成型,形成一个更小的夜风的魂魄,依照着夜风的魂魄画出形状,呈现透明。

丹室之中的小夜风对着夜风微微一笑便开始盘坐在夜风的丹室之中开始修炼,夜风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在的夜风已经刚刚进入灵仙期,之前的夜风一直在思考到底自己以后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因此没有决定一个好的修炼方向。

总所周知,步入灵仙之后就要选择一个自己的修炼方式。或是分魂或者是聚魂,所谓分魂就是将自己本身的三魂七魄一分为二,将其中的一半纳入玄胎之中。玄胎在丹室中生出第二分身。而聚魂则相反将三魂七魄合而为一,此时被称为仙魄,这种修炼方法最为厉害,因为一心一意。当然还有一种便是斩去其他两魂七魄,仅留其中一魂。天魂,化而为魔。地魂,化而为鬼。命魂,可夺舍他人,再生重修。只是很少有人选择这一种,因为若非十分苦难的情况,又有谁愿意自己只剩下一魂呢

夜风现在的修为就是灵仙期,只是一直没有决定好之后应该走什么样的路。这次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分魂之法将继续修炼了。

借着南宫剑不断的为自己输送的修为,夜风正依靠着这一点儿力量不断在丹室之中修炼自己的小夜风。由于已经有了修炼一次的经验,这一次的但是之中的小夜风的修炼速度也是十分快的。

在极短的时间内,小夜风的修为在逐渐攀升着筑丹室、结金丹、游丹道、拓丹道、孕玄胎、结玄胎不通的是,分魂之法的修炼比较简单。初期只需要在魂魄的中心凝聚成魂核。魂核是夜风自身意识与小夜风意识相连的一个媒介,依靠着魂核夜风在第二分身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的时候同时也主导小夜风的行为。

只是一般人修炼分魂之法的时候,都是借由本体供给能量,因此在修行上比夜风轻松一些,而现在的夜风本体力量被南宫剑完全封印,现在只能依靠着第二分身的小夜风由于没有初期修炼那么复杂的步骤,所以小夜风的修炼倒是不像刚刚开始修炼的时候那样的艰难的。小夜风的修炼便是不断的提升魂核的能力,魂核想外发出力量控制小夜风的行动,这一阶段魂核还是没有自己的意识的,只能由夜风控制。

而此时虽然没有夜风的修为注入魂核之中,但是有南宫剑的修为注入到魂核之中。所以魂核的修炼倒不是十分的艰难,。随着南宫剑的修为注入,小夜风的魂核逐渐的变成红色,然后是鲜红色,那是血的颜色。

小夜风的表情极其痛苦,那是和夜风本来修炼功法完全不同的力量注入自己的体内。夜风本来修炼的是天苑阴院之法,是纯阴之法的一种。现在南宫剑注入夜风体内的却是一种血炼之法的结晶,这造成本体和分身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吸收着南宫剑不断注入的修为,小夜风的修为不断攀升着。此时夜风的修为已经相当于七曜摩夷天,夜风马上停止了继续往魂核之中注入能量,因为超过了七曜摩夷天可能会察觉到夜风的丹田之中还有着另外一个分身的存在。

只是以七曜摩夷天的修为也不能对南宫剑造成什么伤害,但是可以做到的便是解除南宫剑对自己的筋脉的封印。

小夜风运行魂核重新将这些力量归入夜风的体内,解除着夜风被南宫剑封印的筋脉,血色的光华进入夜风的体内,重新打通着夜风被南宫剑封印的筋脉。只是这个过程十分的艰难,因为小夜风的修为毕竟只有一个七曜摩夷天,而南宫剑的修为却是远远的超过。

不过在不断的冲击之下小夜风还是做到了,血色的光华进入被南宫剑封印的每一次筋脉,一个个的打破封印。这个过程看似很是艰难实际上十分的艰难,小夜风终于耗尽了自己全部的精气神,在浔阳的丹室之中沉沉的睡着了。

南宫剑看着看着夜风逐渐修复好的伤势,眼神之中尽是渴望之色。那意味着自己将夜风投入血池的时机已到。

重新将夜风抓在手中,南宫剑一步一步的接近血池。就在此时夜风的身体发出灿烂的光华,一把宛如勺子一般的物体被夜风祭出,正是之前的斗月神匙。斗月神匙具有一切封印邪恶的力量,夜风之前一直没有祭出,因为那时候自己的与南宫剑的修为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而现在南宫剑在治疗过夜风的伤势之后修为已经下降了不少,已经到夜风的修为驾驭斗月神匙可以和南宫剑一

目录
我们的师政委小说灵气复苏签到三十年,镇守河山神医嫁到婚后日常农家小妞妞天灵灵地灵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