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3/4 页)
登的!
第三节 四大家族与“万艳同悲”
《红楼梦》中的大观园诗社,成员都是以贾宝玉为轴心的姐妹,有的是宝玉的亲姐妹,如迎、探、惜三春;有的是宝玉的中表姐妹或姨表姐妹,如钗、黛、湘、琴;或者是与“四大家族”沾亲的姐妹们,如邢夫人的侄女岫烟,李纨的妹妹纹、绮等。总之,她们之间互相都联络有亲,是一个由血缘联系起来的文学团体。
由“前五子”、“后七子”构成的“蕉园诗社”,其成员之间的关系,与《红楼梦》中的描写,几乎完全相同,当非偶合。其中,钱静婉、钱凤纶姐妹,是顾玉蕊的女儿;林以宁既是钱氏姐妹的表妹,又是其弟钱肇修的妻子。顾长任与钱、林姐妹间既是表亲,又是林以宁的嫂子;柴静仪是洪昇妻子黄蕙的弟媳,钱氏姐妹的表嫂;冯又令是黄家的媳妇,洪昇的妻弟媳;李淑是洪昇朋友吴人的表妹。只有徐灿是圈外人,但也是顾玉蕊的密友。
钱氏姐妹的父亲钱开宗,是洪昇的表丈,林以宁的母亲,是洪昇的姑姑,通过钱、黄两家,洪昇同顾长任、柴静仪、冯又令之间也是表亲。由以上关系不难看出,这些人同《红楼梦》初作者洪昇的亲密关系。除顾玉蕊年长外,这些人同洪昇夫妻的年龄又相仿,同居一城,从小经常在一起游玩,吟诗作画,猜谜行令,是完全可能的。
据考证,这些姐妹,还有可能像《红楼梦》中描写的那样,在洪昇家中寄居过。清初三大案中的江南“科场案”,钱开宗是副主考,被朝廷砍了脑袋抄了家,孤儿寡母,寄居在表亲洪家是可以想象的。黄蕙的祖父和父亲当时都在北京居官,她在婚前也经常住在姑姑、也就是后来的婆母,即洪昇的母亲家。洪、黄、钱、顾四家,在当时的杭州,确实是互相之间联络有亲的四个大家族,与《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相仿。
《十二钗》系统:海棠社桃花社的故事(7)
《红楼梦》中的姐妹们,迎春婚后被挫辱而死,探春远嫁,惜春出家,黛玉泪尽夭亡,宝钗与湘云的命运在前八十回中没有描写,但一个是“金簪雪里埋”,一个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也好不到哪里。总之,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蕉园诗社”成员中,钱氏姐妹的父亲,在她们幼年时,因为“江南科场案”,就被砍了脑袋抄了家,四兄弟姐妹和寡妇母亲,又曾被逮捕发配,后虽然返回了家乡,但故宅已颓,旧巢倾覆,孤苦无依。林以宁和柴静仪,都是幼年时父亲不幸病死,柴静仪生卒年不详,林以宁却只活了三十七岁,就带着一颗诗人的心,静静地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说活了七十二岁,但夫妻聚少离多,终日以泪洗面)。
洪昇的妻子黄蕙,幼年丧母,刚刚结婚,又死了父亲。婚后本以为嫁了“才貌仙郎”可以“博得个地久天长”,但因为洪家发生了“家难”,又被迫与丈夫一起逃离了家庭,后半生过着极端颠沛流离、贫困潦倒的生活,用眼泪为丈夫还了一生情债。洪的两个亲妹妹,都是“霜管花生艳,云笺玉不如”的聪明美丽女子,但都由于家庭破败、婚姻不幸等原因,双双年轻早死了。
洪昇因为“天伦之变”,在康熙十年逃离了家庭,洪家“子孙流散”,“蕉员诗社”失去了主要据点,姐妹们也陆续出阁,或随父母、夫婿远行,诗社终于不宣而散了。康熙三十年,相隔二十年后,洪回到了家乡,在西湖的孤山修建了简陋的“稗畦草堂”居住。这时候,少年时一起游玩的姐妹们不仅早已风流云散,而且大多都已不在人世。看到这种“万艳同悲”的结局,抚今追昔,洪昇心中的滋味可想而知。
康熙三十八年,洪昇把同自己一起逃离家庭的二弟洪昇昌的骸骨迁葬故乡,吟诗道:“哭弟悲无已,重经两妹亡,为兄年老大,叠稠遇悲伤”。这种心境下,洪昇根据西溪故宅和家园风景,设计了“大观园”,根据姐妹们的事迹和命运,设计了“太虚幻境”,并把她们都打入“薄命司”,同时把自己居住的“稗畦草堂”命名为“悼红轩”,开始创作《红楼梦》,为当年的“闺阁昭传”,“不使其湮没无闻”。《红楼梦》还有比这更充分的创作理由么?
《红楼梦》中黛玉诗有“冷月葬花魂”一词,并非作者的独创,而是明末清初著名文人叶绍袁悼念早逝女儿叶小纨、叶小鸾、叶纨纨的诗句。《红楼梦》作者套用一家出了四个女诗人的叶绍袁诗句,表达《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同“西陵十二钗”一样,都是“薄命司”中的怨鬼,是顺理成章的。有证据表明,叶氏姐妹与她们的母亲沈宜修,虽非“蕉园诗社”成员,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