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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
龙小羽很清楚自己在杀人现场留下了指纹,很清楚公安局验了四萍的尸再验了他的血就能知道四萍死前和他干过那种事情。也许这些就足以让警察认定杀人者非他莫属。
他在刑侦队的厕所里蹲着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劫难逃,他全身每一条肌肉都因此而变得麻木。麻木得几乎让他无法起身。他最先想到的是:一旦他成为嫌犯,一旦公安局抓不到真凶,还有谁能为他洗脱罪嫌吗?没有!
龙小羽从刑侦队跳窗逃走后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罗家小院。罗晶晶不在家。他没想到罗晶晶不在家。他站在罗晶晶的卧室里发了半天呆,然后写下了他留给罗晶晶的那一纸别书。后来他对韩丁说:他那时非常想见到罗晶晶,想和她见上最后一面,说最后一句告别的话。可后来又觉得她幸亏不在,在的话他说什么呢,说什么可以让这样生离死别的话既表达出他的感情又不让罗晶晶受惊呢。他不想让罗晶晶知道公安局怀疑他杀人的事,他不想看到罗晶晶惊慌恐惧的表情,他害怕罗晶晶也相信公安局,也怀疑他真的杀了人。一个杀了人的人,有谁还会爱他!
他用发抖的笔画,给罗晶晶写下了那份别书。因为发抖,所以每个字都不得不写得很大。那张写好字的白纸就放在了罗晶晶的枕头上,在韩丁同意为龙小羽担任辩护律师之后,罗晶晶拿出来给他看过,这一纸别书一直被罗晶晶悄悄藏在身边,藏到了现在。
“晶晶:我走了,让我再亲亲你吧!
我家里出点事,我回去办一下。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要相信我是爱你的,我求你别忘了我,千万别忘了!我一定回来的!我一定回来找你的!
小羽“
龙小羽说他在写这张字条时哭来着,他流泪的时候心中有无法承受的疼痛。这一点韩丁是相信的,因为龙小羽在事过境迁之后向他讲到这一纸别书时,眼中依然饱含热泪。罗晶晶也对韩丁说过,她那天是偶然上街买东西去了,只出去了半个多小时,回家后看到这张字条,一时没法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甚至并没意识到龙小羽真的就这样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但她还是哭了。是字条里的那些话让她哭了。她给龙小羽打电话,电话是关着的。她打电话到公司龙小羽住的那间陈放复印机的小屋,也没人接听。她知道肯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没想到这个简简单单的字条竟是他们之间的永别!
龙小羽离开罗家小院,他想回公司拿点衣服,但细想想又觉得那无异于自投罗网。他搭了辆出租车出城去了黄鹤湖别墅。别墅里的老保姆告诉他罗保春还没起床呢,他没起床一般不让人叫,电话也不接的。龙小羽说不用叫了,我留个条子。他就在书房给罗保春留了一张条子,内容是家有急事特来请假,以及对不起抱歉之类的话。他把各种钥匙,公司发的手机、BP机,全部留在写字台上,压在那张“请假”的字条上面。然后,又让那辆等着他的出租车,把他带到了离黄鹤湖很远的黑牯镇火车站,在那里买了一张往南走的火车票,搭乘刚刚进站的一班过路列车,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平岭。
龙小羽离开平岭时两手空空,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只有兜里剩下的几张散碎的零钱。
二十七
在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中,那个夜晚所发生的事件完全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过程。
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根据一应证人的证言记录,根据第二天清晨对杀人现场的技术勘验,可以证明:那天夜里龙小羽跟踪祝四萍走进制药厂扩建工地,伺机对其实行奸淫。这一点有两位在同一时辰经过工地后门因而得以目击的民工予以证实。龙小羽尾随祝四萍一直到达工地的办公室,虽然工程已经停了,但办公室还留了几个人做些日常的维持,所以 四萍白天还照常来此,所以她有这间房子的钥匙。龙小羽尾随四萍进了这间房子,意欲与之发生关系,遭到四萍的挣扎抵抗。在搏斗中,龙小羽用铁锹木柄将其击昏,然后实行强奸,奸后用尖刀刺入四萍腹部,将其残杀灭口。
公安机关的证据看上去确凿充分,除了目击者的证词之外,尸检报告还查出四萍在死前不久和龙小羽确实发生过性行为,而且身上留有挣扎和厮打的痕迹。现场勘查报告说明在现场发现的一只铁锹木柄上留有龙小羽的指纹和掌印,虽不完整,但足以认定。那只铁锹木柄也因为与四萍头部的伤口完全吻合,所以被认定为杀人凶器。公安机关还在龙小羽的住处,起获了龙小羽的一件范思哲外套,上面血迹未消。经化验为四萍的血迹无误。
如此等等,各种确凿铁证还有许多。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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