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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王晓军提供了不真实的外币账户资金证明。那么,这个证明又是怎样出炉的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采信了以下证言:王晓军的供述。王亚忱对他说需要一个外资存款证明才能验资注册,他当时美元存款确实有40多万美元,所以他就按王亚忱的意思写了一个证明到中国银行大连市甘井子支行,找他同学孙某办的。但他当时考虑华隆公司这个项目风险比较大,所以没有全部投入。除此之外,他再无资金投入。
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孙某的证言。2002年4月23日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出具的证明是银行柜员蒋某和王晓军的会计拿着王晓军的个人存款账户交易流水单和证明找到孙某,要求在证明上盖上银行的章。孙某考虑王晓军是一个大客户,有要求尽量配合,在请示主管行长同意后盖章。这份证明是不正规的,是王晓军自己打印出来的,正规的证明是中国银行统一格式都带编号的凭证。
在王亚忱等人虚假注册华隆公司中,阜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该事务所所长丁世英证实,2002年4月23日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出具的证明不是他和王亚忱商量写的那个,内容不一样。他应该见过这个证明,但在验资时没有细看。外币没有汇入华隆公司的资金专用账户,现在看公司账单当时就没有钱,所以银行询证函也是假的。
该事务所李中文的证言。他们事务所没有到银行询证,是自己将银行询证函交给了曹裔睿,她办完后交给了丁世英,丁将这些材料一并给他,他出的报告。
至此,注册造假过程基本完成。
王晓军400万元注册资金实际没有到位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亚忱坚称王晓军投入华隆公司的320万元到位,而高文华没有投入一分钱,反而从公司拿走了1000万元。这正是王晓军股份不断提高的原因。然而,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认定,所谓王晓军400万元注册资金实际没有到位。
退休高官王亚忱是如何强占他人财产的(3)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认定,辽宁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隆公司2002年4月至20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日两个实收资本专项审计报告,已经认定其注册资本没有到位。根据卷宗证据,22万美元是华隆公司拿200万元人民币换取的,22万美元也没有按要求打到专用账户。所谓王亚忱给王晓军借款注册,也是王亚忱将别人购房预付款单据涂改后,变成王晓军的投资款。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采信的证人证言包括:曹裔睿的供述。王晓军投入22万美元是华隆公司先给他打入200万元人民币,等于是兑换的。当时汇率差价17万多元,没办法当时做了一个票据走财务费用了,华隆公司财务账在2002年下半年调整过。王亚忱让她把一些人的购房预付款转入王晓军的名下并重新做账。
于雅君的供述。2004年阜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高文华的案子时,经侦支队的程显国让她通知会计王纯杰给他准备王晓军注册资本金的情况。王纯杰准备了一张带有不同名字的十几个人组成的出资表。让她通知出资人时,她看到表上有2001年的出资,她还问王亚忱,怎么还有2001年出资呢,公司还没成立呢?王亚忱说这是在双龙公司时别人预定放款给他的。几天后程显国来公司,于雅君问程显国王晓军注册资本金核实了吗,程说没有问题。
证人文玉玲的证言。2003年七八月左右,曹裔睿让她重新填写过一批专用收款收据,收款事由一栏都让空着。她记得在其他一些收据上有的是在收款人一栏,让她重新填上王晓军的名字。在这之后一段时间,曹裔睿又让她写过款项来源,注明是王晓军。
证人华隆公司会计王纯杰的证言。曹会计给他时,王晓军的实收资本金是320万元,王亚忱让他从往来账中调到王晓军的实收资本400万元,增加了80万元,这是从几个人给王晓军出资中调过来的。另外,李向纯等人证实没有向华隆公司投入投资款。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认为,“从以上证据可以看出,4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实际是没有到位的。”
王亚忱是如何强占477万元房产的2004年2月2日,在要求高文华将董事长一职让给王晓军遭到拒绝后,王亚忱以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高文华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本单位资金罪。3月2日,阜新市公安局多名警察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将高文华抓捕。3月26日,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