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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孩子消失在车前,远远地传来他的声音,“小笙,我们去接你叔叔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听我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今天早的凌晨了吗?汗,我这一天,我都不知道忙什么,一堆破报表子。
☆、
那天晚上;就是程蝶衣抱着小笙;来花府后门;接花清远的那个晚上。
在花家祠堂里;花清远向柳云芳交待了之前赵小姐以及白小姐的事。
花清远向他的母亲承认了他做过的所有事情,那些在柳云芳眼里近似乎疯狂、几乎无法相信的行为。
迎着柳云芳不可置信、瞪圆的眼睛;花清远笑笑,“我与娘说了;只是想向娘表明我的心思,我这一辈子只和蝶衣一个人了,那两位姑娘;我尽能力补偿。”
说到程蝶衣时,花清远的眼神会很自然的柔那么一下子,说到那两位姑娘时,平静得似乎他没有做过什么。
至于他说的补偿,前几天,柳云芳已经听到一个了,——那位赵小姐出国后,结交了一位在外留学的富家子弟,已经订婚了。
要不是今天花清远说了,柳云芳还不知道,赵小姐那位订婚的未婚夫是花清远在英国时的同学。
花清远特意在信里与那位同学提了赵小姐,还附上了美照一张。说来,那照片还是当初两家相亲时,赵家提供过来的。
好,很好,这桩不错的姻缘,就白白便宜给了别人,柳云芳又气又恨,牙根都痒痒了。
还有那位白小姐,花清远拉着他爹做起跑货的生意来,这段时间,竟也风声水起。
“你怎么就知道那匹烈马只会摔断赵小姐的腿,如果是不小心要了人家姑娘的命呢?”
柳云芳压低的声音,仍是透出歇嘶底里来。
她狠狠地逼视着自己的儿子花清远,仿佛要看穿自己这小儿子的灵魂,却又连那张脸都看不透似的。
“那就是她的命了,”花清远微垂下眼目,“我的心很小,容不下那么多人,”与有些人是魔鬼,与有些人是天使。
两世里,花清远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是好人,无论男女,但凡动了他的心尖,他都不会轻饶的。
“娘亲,除了蝶衣,我只看重你,我和你说,只是不想我最爱的两个人彼此别扭,哪怕见面不说话也可,但心里勿要恨着对方。”
恨意是一种心魔,这种东西是无形的,但这种东西一旦长久存在了,必将是毁灭性的。如前一世的他,就是积了太多的恨,报复起来才无所顾忌、才酣畅淋漓。
即使被逐出花家,柳云芳永远是花清远无法放下的亲人,他对母爱有异常的偏执。
何况乎,柳云芳对他还那么的好。
柳云芳三个儿子里,他最不起眼,但柳云芳却是最偏爱他的。
如果没有蝶衣,他真的会顺了柳云芳的意,寻一房孝顺听话的好儿媳妇,哪怕只为了哄柳云芳高兴。那位白小姐,真的蛮合适的。他远远看过,是乖巧听话的。这一世里,名门闺秀的典范了。
说完,花清远眼前一黑,整个身子就栽在了地上。最后的一点意识是,这破身子,真不经折腾。
要是以前的他,别说三天三夜了,就是六天六夜,他滴水未进地跪完,也能一个人爬出这祠堂的。
柳云芳无力地离开花家祠堂,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看着,花清远被一架担架,抬出来,急急地抬走,抬出花家的后门。
她的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手背抹了几次都抹不干净,最后竟扶着房柱,失声痛哭地半跪在地上了。
这个家里,走了花清远,就再也没有她挂心的人和事了,她决定遂了花盛璋的意,提早回山西,回她的娘家。
算起来,她也有五年没有回娘家了,她的爹娘年岁也大了,她这次回去,也该在床前尽些孝道了,或许真是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是管不起了。
出了花家的花清远,并没有住进程蝶衣那里。
前不久,花清远在外面置了一处自己的房产,三进的小院,临着一条主道,最外面是一幢阔绰的二层小楼,可以租做门脸,做些生意的。
“我就说咱们回家的,你非要来这里,”程蝶衣一手拿着小火细熬的粥,一手用小勺喂到花清远的嘴里,“这房子,成放一段时间了,里外都是灰尘,着人现收拾,也收拾不爽利,哪有家里好。”
“自是没有家里好的。”
花清远说话的声音还有些虚弱,他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可把程蝶衣吓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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