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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又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部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又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象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也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第一章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象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锋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桠间,手里倒吊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只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只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象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象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百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象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决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象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软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只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象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象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着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的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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