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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仍然能高效地杀伤人类,而绝境使它们更加疯狂,所过之处绝不留活口。
无奈,人类战士的数量实在太多,而且被四面包围,即使是它们也回天无力。
随着第一头霸王龙倒下,兽群的战斗力便开始急速下降。那些老虎狮子、巨蜥虽然也很勇猛,但它们的皮却不够厚,不停飞来的箭矢已经让它们手忙脚乱,哪还有工夫去注意不时刺来的长矛。
林修意外地发现了那矮个子首领,他竟然也在勇猛的战斗。这么说可能不太贴切,是他竟然勇猛得不逊于任何人,小小的身躯爆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
短短几分钟内,林修便发现他手刃了四五头野狼,他浑身是血,却丝毫没有在意,继续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那是一只剑齿虎!
“危险!”林修担心地伸长了脖子,并且大声提醒,这种动物绝对不是他能搞定的。
但矮个子首领却仿佛并不知道眼前的敌人有多么可怕,手持那把弯刀便迎了上去,矮小也有矮小的好处。第一个回合,剑齿虎竟然没有占到便宜,反被灵活的他割了几刀。
不过剑齿虎很快便拿出了真正的实力,它迅速的反扑,让矮个子首领淬不及防,战局已定!矮小的首领虽然有无尽的勇气,但自身力量的不足,却难以让他逃脱厄运。
林修略带伤感地问旁边的亚瑟:“那个矮小的首领,叫什么?”
“他?他好像叫什么叶添龙?”亚瑟不以为意地答道。
“哦,这真是一个值得我们记住的名字。”
林修转过头,不忍心再看到那即将发生的惨剧,却将对方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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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盟军集结
关于恐龙的繁殖速度有多快,林修倒是没有兴趣了解,反正抓住机会消灭它们的有生力量绝对没错。
定下了大致的战略之后,首领们少不得又是一顿大喝,看来酒这种饮品绝对会迅速流行开来,等打完仗,林修就准备专心弄这个东西。
不过他们也没有误事,翌日清晨,各个都起得很早,回部落去召集战士了。
林修自己也不例外,但只是派林武回去拉一批战士过来,现在部落里能战斗的人数在八百人左右,留三百人已经足够,带出五百人的队伍,也算一方势力。
兽潮哪天出现,谁也不知道准信,所以各个部落召集战士之后,就不用回到这里,而是直接去向埋伏地点。
亚瑟是由于距离最近,所以最快到,他的部落里青壮几乎倾巢出动,总共有七百人。
私心这个东西,谁都会有,亚瑟昨晚提出埋伏战中,必须得有近身肉搏的队伍,担当这个重任的,自然是那些连弓箭手也没有的部落。林修想了一下,也没反驳,总不可能还要提供他们武器吧?
这些当前锋的战士能活下来多少可想而知,但为了战局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那些首领对于自己族人的命都不看重,我又何必多管闲事?林修在心里默默为先锋队祈祷一番,便开始做自己该做的事。
埋伏的地点是在一个小山坡后面,这里居高临下,等到恐龙前来袭营的时候,便可以任意屠戮它们。
考虑到战况肯定会很激烈,所以这个营地的首领,就是会议上那矮个子,已经将没有战斗力的族人全部撤到后山,只留下防守的战士。他们的任务更危险,就是要牵制住进犯的兽群,然后等待先锋队的夹击。
而配备了弓箭手的部落,便站在山坡上实行远程打击,再配合地面上的一些陷阱,可谓万无一失。
在此等候兽潮的待命期,所有事物都将由亚瑟部落供给,但看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丝毫不爽,反倒是一脸兴奋地指挥着族人做这做那。
十几个部落,少说也有五千人的队伍,这么庞大的食物消耗,绝不是那么容易负担得起的。
林修很好奇地问:“你们部落里存了多少食物?”
“我想应该刚好够用,如果你计算的时间准确。”亚瑟很有自信。
然而亚瑟和林修都低估了首领们要战胜恐龙的决心,这一次聚集起的盟军,竟然达到了恐怖的一万两千人!
那个豪爽的大胡子,似乎真是厚道人,他拉着将近一千人的队伍出现,里面居然还有几十个骑兵?
“哈哈,我来得算早吧?”大胡子一点都不谦虚。
大胡子名叫山姆,奇怪的是,亚瑟对于山姆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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