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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的到来,让汉克的底气更足了,在酒宴上,他已经在谋划如何进攻拉曼的营地。
现在的战力对比,拉曼那边仅有四百多战士,而且其中差不多有一半是受了伤的。而大胡子带了七百人过来,加上汉克自己的五百人,可谓是胜券在握。
拉曼的冲动性格,已经注定了他不会死守营地,真的打起来,他绝对会带着战士与汉克正面厮杀,这就更加没有了优势。
无论怎么看,拉曼都输定了。
“林修,你在想什么?”汉克一边幻想着夺取拉曼营地后将如何威风,一边大口喝着酒,却突然看到林修沉默不语,于是便开口询问。
大胡子也将目光投了过来。
林修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掩饰:“呵呵,我只是在想我的战士什么时候会到,到时就可以帮忙了。”
“哦?原来林修你和汉克也是这么好的朋友吗?”大胡子之言明显就是在说,你无缘无故地带着士兵过来,凭着那微不足道的交情,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
这个贱人!林修脑袋一热,心想干脆到时也不用讲什么仁义了,直接来个釜底抽薪,从后方攻击大胡子和汉克,再把拉曼给搞定,省得那么麻烦。
仔细一想,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至少大胡子和汉克,都不会料到自己会这么做,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来捞点好处而已。
否则,他们就不会和自己在这里喝酒了。
大胡子的到来,其实也是在自己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而已,既然迟早都会有一战,那不如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酒宴进行到一半,林修便推脱自己身体不舒服,提前离席了。莫顿很有可能明天便会带着士兵到达这里,而汉克他们也是想明天发起攻击,所以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而大胡子和汉克自然也没有多想,继续喝着酒。
莫顿比林修想象中来得更早,在半夜时分,随身侍卫叫醒了林修,说是莫顿已经带着战士来到了营地之外,已经叫人来通知了。
看了看天色,估计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林修笑了。
出现了这么多意外,没想到最后老天还是帮了自己的忙,大胡子和汉克喝得那么醉,现在应该正在熟睡吧,这岂不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果然是昏君一个!汉克的营地里,守夜士兵也睡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一丝警惕性,所以刚才莫顿派人进来通知,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人。
“我把人和武器都带来了。”莫顿领着士兵们站在一片密林之中,林武正在安排扎营的事务。
武器?林修仔细一看,才发现,莫顿竟然还推来了五架投石车,这真是意外之喜!
“不用扎营了!准备打仗!”林修制止了林武的行动。
林武不解地问:“现在就打?”
“对,来了多少士兵?”
“整整一千人,除了留下必要的防守人员,全部都来了。”
一千士兵,足够了!林修认为对付这帮乌合之众,有五百人就可以策划一次完美的偷袭了,现在人数是两倍,不成功才怪。
在得知进攻的是人类营地后,这些原始人战士不但没有抗拒之情,反而显得很兴奋!
问过莫顿才知道,这代表着如果战争胜利,他们就能得到更多食物、女人!虽然军规里明确规定不能滥杀无辜,和欺负弱小,但长久以来养成的心性很难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荣耀的象征,能证明自己的武力更强,在原始社会里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人类内部的厮杀,也不是稀罕事,一些大部落的首领,便经常去兼并那些游猎的族群。所以战士们绝对不会认为这是多么不道德的事,反而觉得很刺激。
倒是自己多虑了,林修看到大家准备就绪,便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林武带着战士迅速地冲出了树林,朝着汉克的营地进发,尽管笨重的投石车在地面移动造成的声响很大,但对方却没有丝毫察觉。
在汉克营地前大约一百五十米的位置,投石车准备就绪,而林武带着人正继续前进,他们要潜入营地之中。
五分钟之后,投石车作为一种超时代的攻城武器,终于闪亮登场了。
一颗足有三百斤重的巨石划过夜空,准确无误地命中了箭楼,这座箭楼也是汉克唯一的眼睛,没有了它,汉克甚至不会知道外面来了多少敌人。
“砰”的一声巨响,箭楼顿时变得摇摇欲坠,而巨响也同时惊动了巡夜的士兵,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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