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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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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二世祖。没有娘,但有变态老爹疼,也不愁吃穿的,总算生活如意。

有个收养的哥哥,大五天。但是感觉跟亲生的没什么分别,如果他不是小小年纪就绷着张脸装成熟的话,大概感情会更好。

还有个世交,准确地说,是从属下家的哥哥,大哥哥,疼我疼到无法无天甚至捎带着老爹都吃飞醋的地步。我喜欢他,并且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他,谁都不能跟我抢。

后来又多了个弟弟,长得像包子,但是耳朵看起来像草莓味的棉花糖,我喜欢。

本来生活照这个脚本发展下去的话我会更加幸福到无法无天,但是老天眼红,就给我改了剧本。

我家破人亡了。

爹死了,弟弟死了,全家人都死了,连带着下人都死绝了,最后剩下我,还被埋进了地里,跟老爹的尸体一起。狭小的空间,稀薄的空气,还有一具慢慢腐烂的身体。

那是会让人疯掉的一种境地。什么都看不到,呼吸里全都是腐败的恶臭。身体机能尚且运作着,就疯了样想法子让自己活下去。

你有没有吃过死人的肉?

开始硬得像石头样,嚼在嘴里有种恐怖的咸腥。慢慢地,就变成湿滑的腐肉,嚼都不用,可以直接喝掉那些烂掉的组织与器官。再久些,就有了会动的软体虫子在你周围动来动去。吃进肚子里后,会有种肠胃都被咬穿的错觉。

再久些,眼睛会忘记自己本来的作用,接着是声带,最后,大脑中主管情感的三叉神经会退化到让你忘却人类的基本反应,回到远古世纪。

可是,听觉会越来越敏锐。

直到某天,变成真正的地下生物。

是的,生物,非人。

算起来,我比较幸运,没在地下呆太久。不知道过了几天,我被挖出来了,伴随而来的是另一个透露我消息的人永远长眠地下。

哥哥把我挖出来了,还让我彻底远离了那些软体虫子与腐肉所带来的梦靥。他救了我,却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是呵,有谁会信呢?一个五岁的孩子,心能有多大?又能对所谓欲望了解多深?

可是,谁能知道,一个马背上夺来江山的族系,骨子里流着的怎么可能会是纯粹干净的血?

老爹在教会我懵懂无欺的同时,也教会了我怎么用枪。

这些,哥哥不知道。他只知道,要帮我摆平一切,他更不知道,重新回到地面上的那一刻起,我把他当成了活着的唯一希望,最后一根稻草。

如蚀骨之蛆。

他把我送去了自认为安全的孤儿院,在我心里,那是抛弃。

这辈子,我最恨别人背叛我,抛弃我。

是的,我恨着。我恨老爹没能活下来,恨他抛弃我。我恨那个从没见过面的娘,恨她没能活下来,恨她抛弃我。

我恨哥哥,恨他,抛弃我。

一个五岁的孩子,心碎成两块,一块都是恨,一块都是爱。

我爱他们,爱到发疯。

活着的叶修砚,视力不好,有幽闭恐惧症,见不得黑,不能看见一切软体有脚没脚的动物,夜里不能睡觉,一个人活着。

换了名字的五六,视力凑合,不喜欢门,很懒,记性不好,但是有哥哥跟养母。

于是,我变成了五六。

没有人知道那个懒得出奇并且成功活到二十六岁的五六,身子里住着另一个恶魔。那个恶魔,喜欢做变态,喜欢被变态折磨,喜欢毁灭。

什么都不知道的所有人,却喜欢逼着我把那个恶魔放出来。

一具身子里,怎么可能容下两个灵魂?

你死,我亡,就那么简单。

于是,二十六岁那一年,我让叶修砚活了,把自己逼到绝境上,然后给了自己一刀。

你以为这些是我的遗言?

恭喜你,答错了。

如果我死了,怎么可能让故事的后续继续摆出来?

说这些不过是为了给之前用几万字的话描述的所谓过去来一个总结而已。

真正的精彩,永远都是后续。

那一刀,死的,是可怜又可悲的五六。

我说过,我叫叶修砚。

是的,活下来的,是脖子上顶了一个洞并且声带永远毁掉的叶修砚。

叶修砚的命,向来被那时攥得死紧。

他不点头,没有人可以夺走,神也不行。

那时,是神。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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