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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晴气得差点要拿蒸笼当飞盘,飞旋出去取下他的项上人头。“明知道明天一早有工作,今晚还想跟女人鬼混!”
最最可恶的是,居然在欢晨面前,让别的女人随便勾勾手指就跟着走。
“可恶的小哥!”琤儿也埋怨得紧。“刚刚直说人没有到齐,不能先点菜来吃,话说得那么大义凛然,结果随便一条”悠悠软膏“就把他连人带魂勾走了。”
“什么”悠悠软膏“?”烙海挑起一边的眉毛,困惑地请益。
“那是专治香港脚的药膏。”琤儿微微不耐。
“小琤儿,你怎么知道那种药物?你也有那种”隐疾“吗?”烙海礼貌地问。
“拜托,二哥,你都不看广告的吗?难道不觉得这名字跟”阮悠悠“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琤儿毫不掩饰其反感。“真是不能明白,这种女人怎么会吸引小哥?”难道他看不见欢欢姐姐的典丽柔美,胜过那群庸脂俗粉一百倍吗?
“也许是因为他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才会受到迷惑。”烙海若有所思地说着。
“自己的心,自己都不懂了,还有谁会懂呢?”轻哼着,琤儿拒绝体谅。
欢晨不置一词,只是食不知味地继续吃着香气散了的烧卖。
“欢晨,你不要介意啊。”她难掩落寞的神情,让烙晴看了又难过又抱歉。
“怎么会呢?”她挤出了笑容,说什么也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身边总有来来去去的女人,但心痛忍耐度还是无法因此加深。每次看他挽着其他女人离去、出现,她的心总像是被针击刺。
那是单恋的痛楚,也是他永远无法体会的灰色心情;蒙蒙的,像下雨。
床垫是柔软的云絮,温柔地负载她疲惫的身体;零乱的梦境交织过往回忆,让她睡得似梦似醒。
明明合著双眼,面前却出现栩栩如生的影像;几年前的光景,清晰一如昨日。
那年的夏末秋初,生命里上演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奇妙相遇……
那年,她十五岁,从懂事开始,生活都在美国度过。
一份介绍出生地的指派作业,使她对睽违已久的台湾燃起兴趣,在央求之下,父母勉为其难地让她回台接受三年教育,并为她申请了素负盛名的贵族学校──圣修学园。
也许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后来才发觉,在这里,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同学们从家世财富到礼服钻饰,都能互相比较,并引以为交谊的考量。
虽然通常是见高拜、见低踩,但欢晨却是个例外。纪氏企业跨国性经营的确让人想攀关系,但她只身在台却也挑起了某些人的欺负欲望。他们不肯放过践踏纪氏千金的难得机会,想出许多小动作整她。
那天,举行开学弥撒,所有学生都必须出席。欢晨按着班代的指示,“准时”来到礼堂时,才发现仪式已经开始。
“纪欢晨,你又迟到了!”当她愣在原地,最凶的安妮塔修女神色不善地走过来。“你什么时候才肯收起小姐脾气,学习尊重别人与守时的观念?”
“不是,我……”国语还说得不好的欢晨,手足无措地站着。
“听训的时候,闭上你的嘴!”安妮塔修女狠狠地叱责。“从你一入学,我就发现你特别喜欢标新立异,老是故意迟到吸引别人的目光,你……”
就在这时,欢晨身后的礼堂大门再度开启,敞开的角度更放肆,金灿灿的阳光射入了屋内。一道颀长身影懒懒散散地踱了进来,悠扬的口哨声愉快地钻入了幽暗的室内。
他不疾不徐地闲步,也不肯随手关门,像光的使者,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谁?”安妮塔修女眯着眼,想看是谁挑衅她的权威。
这时,人群引起了骚动,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向大门。
欢晨也困惑地回过头去,孩子气地眨眨眼睛,直到他来到面前,所有的人才看清楚那个俊美少年是谁──
“是高三的烙威学长!”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他的知名度似乎很高。
“奇怪了,他不是从不肯参加弥撒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
欢晨仰首望着他。他的身量极高、双肩宽阔,将众人一式的制服穿得潇洒极了,但这副模样却只让修女气得抖动双唇;率性的他早已扯下领带,卷在右手掌上,单眼相机进据胸前的位置。
他黝黑有神的眼眸,直勾勾地对欢晨瞧。“咦,你挺漂亮的嘛。”
闻言,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玫瑰红,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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