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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任何的不适?还能如此淡定地和我谈论着这件事。
沈家真的很开放,我第一感觉,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错了。
沈瀚天晚上知道了我和他爷爷喝了茶,沈瀚天抱了我一晚上,似乎在确定我有没有受到伤害。
半个多月过去,好友的全球巡回演唱会刚好到了L市,我在沈瀚天的办公室里拿着电话和对方笑闹着,问了具体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然后按时出席。
龙咲,视觉系摇滚乐主唱,血色的短发性感张扬,指尖拨动琴弦的样子能够迷倒万千少女,声音驾驭能力绝不逊于任何一个歌星,舞台上潇洒飞扬,电眼迷蒙,我坐在前排耳膜几乎被他的的粉丝震破,我笑着为好友鼓掌,范正明在旁边也有些惊讶,对于这个拥有绝世音乐才华的男人。
演唱会结束后,按照他们公司的安排,龙咲需要接受一个记者会,我站在门口看着他被摄像机、照相机包围,半路中好几名工作人员过来询问我需不需要一个休息室等龙咲,我摇头笑着拒绝了。跟着他们到休息室,然后借着休息的名义与我春宵一度么。
台上滴水不漏的回答,绝佳的风度,龙咲带着他的乐队回答记者的提问。雅,龙咲乐队的贝斯手的眼睛终于放远,与远处的我目光交替,我对他鼓励一笑,告诉他,他的表演很精彩。雅的表情微微一愣,面上逐渐染上红晕,眼眸中带上一点娇嗔,怪我让他失态。他不再看我,回答起记者的问题。
我在门口大笑,我以前的床伴依旧那么可爱,就像总是被我逗得生气,但又情不自已一样。
半个多小时过后,龙咲和他的乐队成员离开主席,与我一同去了后台。
龙咲是个在现实生活中有点粗神经的人,他的细腻都送给了音乐。这位好友也是世家子弟,为了音乐不惜和家里闹翻,然后一个人去往世界各地,体验不同的生活,最后开始创作自己的音乐。每一首歌曲都是他的人生历程,真实感人。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还要去见轩。”
龙咲对我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轩是他的情人,唯一一个能让他定下心的人。我很羡慕他们的感情,彼此依赖,彼此鼓励。
“我才从M国回来,我被那个暴君吓得都不行了,你不安慰安慰我么。”我肉麻兮兮地说。
龙咲噗嗤笑了一声,“那个暴君没被你欺负就很不错了。”
我叹了一口气。
他问我怎么了,我摇头。
临走前龙咲对我说,这条路不好走,尤其是曝光在大众媒体下。沈瀚天底细不清,他让我慎重做选择。
我没有回他的话,沈瀚天身上有太多谜,他不愿意告诉我,或者说,还没有到告诉我的时间?
从龙咲的休息室出来的时候,雅一个人带着他的宝贝贝斯随着我的脚步出来。
天空阴沉沉地,闷得空气有些厚重,有下雨的征兆。
雅有一头清爽的黑发,他是乐队里唯一没染头发的男孩。
“郑少爷。”雅低声唤了我一句。
“恩,”我回了他,雅的家如果没有搬的话,应该离这里挺远的,看他的样子似乎是要找我,“音乐会很棒,找我?”
“恩…”雅回的更小声了。
我笑了,“你没搬家对吧。”我以前经常送他回去,并且在他家进入过他很多次。
雅点了点头。
我看了看天气,是要下雨的节奏,我说,“我送你。”
雅的脸上再次染红,走到了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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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范正明不乐意了,“郑少,我们还要去沈先生那里。”
沈瀚天平时不回主屋,他都是住在市里的别墅里,而雅住的地方刚好要经过沈瀚天住的地方,顺路的事而已。
“顺路。”
我带着雅走到了电视台的后门那边,让范正明开车过来接我们。雅紧紧跟在我的身侧,对于他的乖顺我以前很喜欢,现在就只把他当一个小弟弟看待。
天好死不死突然下起了雨,我与雅等范正明的地方是一个露天场所,雅用身体保护着他的贝斯不被淋湿,我脱下了西装外套罩在雅头上,雅抬头回我一个感激的微笑,突然闪光灯一亮,我和雅回望过去,拍照的狗仔飞速逃进了电视台。
“对不起……”雅低下头小声说。
“没事,八卦杂志上写的东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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