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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丰富民族作品创作,这不合算吗?”
王树忠算的第二笔帐是:“我们给一个红歌星录制一盘磁带的价钱,已经抬高到二万元以至三万元。而词曲的创作者得到的稿酬,却只有歌星酬金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这合理吗?这是一种本末倒置。没有词曲作者创作的红歌,哪里有什么红歌星?”
王树忠在小组讨论会上跟大家辩论,会后又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跟同行解释,说服了相当一部分同志。在会上明确表态不盗这个版的音像单位有二十多家。上海的一位同志说:“我们绝对不盗这个版,不动你王树忠一根毫毛。”
参加培训班的两名法学家在大会上支持王树忠,认为此项转让协议符合著作权法精神。
培训班的主办者、广播电影电视部的有关同志在大会上也肯定了这项协议.说:“大连的同志担心这七万元会付之东流。我们希望各单位尊重他们的邻接权,也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做到不扒,不盗。”
那个跟王树忠顶牛顶得最厉害的社长,也对王树忠说:“我保证我们不扒。”
王树忠在杭州打了一个大胜仗。
他返回大连的时候,磁带的录制工作已到最后阶段。
2 月27 日,电视剧在大连电视台播出。
同一天,大连音像出版社在北京国际饭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有三十多家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
一条醒目的会标挂在大厅的活动墙壁上:“《井》插曲音带首发式”。
王树忠看看这会标,摇摇头说:“意思没出来。要改,在著作权法上做文章。”
新的会标悬挂起来了——“《井》插曲著作权转让新闻发布”。
改后的会标格外醒目。
这样的事在中国是第一桩。与会者的心都为之振奋起来。
心情最激动的当然是王树忠。半年多的筹划,半年多的奔波,半年多的辛劳,全部心血都凝聚在了面前这扎着红绸带的音带上。这音带生逢其时,由于有了著作权法,它的发行将受到法律的保障。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要告状!”(12)
王树忠提高嗓门发布新闻,最后说:“我们需要保护才华横溢的作家,也需要保护法定的出版单位。著作权法的颁布为我们提供了法律武器。当然前面的路还很漫长,很崎岖,我们甘当这第一块铺路石。”
大家为他鼓掌,为他的勇气鼓掌。
平时不爱在这种场合讲话的词作者张黎,今天的话头也稠了起来。他说:“今年这个事儿,是个很新鲜的事儿。我一直半信半疑。因为这个新鲜事儿不知是怎么回事儿。”
几句话把与会者都逗乐了。这老头挺风趣!
张黎接着说:“大连人家讲信用。信用这两个字儿在中国多么宝贵!昨天晚上睡不着,琢磨了四句词儿:‘声是联姻信是缘,连城扬帆法开端。笔走龙蛇诚作美,泣血冲浪系海山’。”
几句词又赢得一阵掌声。
“为什么要写这四句词儿?”张黎说:“音像界比较乱乎,不讲信用的很多,犯了法也没事儿!这件事儿,意义绝不仅仅是转让了著作权,而且是在音像界创造一个取信于作者、让作者认认真真写作品的局面。我这一辈子,有十几年时间是写检讨写过来的。那怎么创作呀?这个法,对作者有更大的鼓励。四首歌曲给的价钱,真可以。下笔千斤重啊!跟沛东通电话不知多少遍,商量了不知多少回。几句词儿,哪值这么多钱啊!很多方案,都觉得不行,不值这么多钱。应当写出真正打动人心的优秀歌曲。我对王社长说:不行,你就扔了,不要给钱。作了词,我觉得又活到二十多岁时的样子了。为什么?我这个不会唱歌的,在大连唱了八遍,赶上演员了!老头儿还来这个!感谢我们的国家给作家创造了这个创作环境。我张黎已经六十岁,还能写几下子,要为故乡卖力气。”
张黎的话音刚落,徐沛东站起来讲他的感受。他说:“音像界秩序混乱,创作很不景气。不景气是自己造成的。满天都是引进版、海盗版,原因在自身。作者哪能安下心搞创作?”
他对这个音带的前途并不太乐观。“最近,我又接到不少电话,说‘你一出来我就扒’。大连敢于按著作权法办事,有魄力有胆量,我很佩服,但不会一帆风顺的。”
接着,词曲作家向与会者介绍歌曲。
张黎以他那褪不掉的东北腔调朗诵了《不能这样活》的歌词,嗓音沙哑,但韵味十足。
在伴奏带的乐声中,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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