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公务员考试(第2/3 页)
入官员体系以内,也被上万没有俸禄的胥吏祸国殃民来的强。
也许,赵竑已经在做了。
“胥吏掌握实权,拥有乡里治安、户籍管理、赋税征收等权利,若是使用公权谋取私利,有损朝廷威严,不利于朝廷地方管治。希望新政,能彻底改变此局面。”
建康府通判钱镇,心里有些期待。
最简单粗暴的贪污方式,就是胥吏在赋税征收中鱼肉百姓,搜刮民脂民膏,以至于百姓。
除此之外,胥吏勾结豪族,不但鱼肉百姓,更能直接对抗官府,经界法屡次三番失败,便是明例。
“陛下,这是在下一盘大棋啊!”
孟凯摇着头,感慨着说道。
胥吏们纳入官员体系,成了官员们的一部分,以后可就好管理多了。又有反贪人员介入,将是极大的约束和保障。
“钱通判、孟知县,胥吏成为朝廷吏员,以后官员们压力可就大了。若是出了差错,小心位置被抢不谈,要是作奸犯科,顾松和胡元峰们,可就是你们的榜样。当今天子,还有反贪司,可不好糊弄。”
宋慈一本正经提醒众官员,钱镇、孟凯等人都是肃然称是。
江南东路推行新政,反贪司积极介入,标志着朝廷澄清吏治的决心。这个时候,谁敢公然顶风作案?
“发生了什么事?”
汪纲看着远处,忽然问了出来。
众人抬头看去,只见军士们押着一个又一个考生出了考场,正向金陵学堂的办公大楼而去。
看这些考生垂头丧气的样子,肯定是作弊或代考被抓。
“这些家伙,不是作弊,就是代考的。只要被揪出来,以后再也没有成为吏员的机会呢!”
宋慈摇摇头,发出一声感慨。
“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死!”
汪纲发出一声“赵竑式”的感慨。
考题并不难,都是关于民生的基本律例,考不过的,都是素质堪忧,通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作弊的,那就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考场中,不断有“作弊者”被发现,垂头丧气被“请”出了考场。这也意味着,他会被登录在册,他的“仕途”也就结束了。
当然,也有不少考生面试失败,加入“失业者”的队伍。
“下一位,林雨峰!”
考官的声音响起,原江宁县押司林雨峰赶紧应声,走进了面试的屋子里,在一众面试的官员们面前坐下。
宋慈详细看了看纸上林雨峰的备注,这才抬起头来。
“林雨峰,何为“刺配”?何为“重法地法”?”
“回考官,犯人在施行杖脊、配役、流放等刑罚之前,有些犯人须先在脸上刺上标记,叫做“刺配”;而那些不须纹面的人,则叫做“编管”。新皇新政,无论是罪犯还是募军,已经废除。所谓“重法地法”,凡有犯抢劫之罪的死刑犯,将其家产分给原告,亲属子女送到千里之外的州军接受编管。”
林雨峰抖擞精神,答了下来。
汪纲和宋慈目光一对,汪纲继续问道。
“林押司,何为“折杖法”,有何利弊?”
“回考官,《宋刑统》中,以脊杖、臀杖等轻刑,替代了笞、流、徒等重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罪犯的痛苦,彰显我朝“轻刑慎罚”之法,此为折杖法。”
林雨峰斟酌字句,跟着说了下去。
““杖杀”看似仁慈宽典,实际上受刑之人会更加痛苦,会被脊杖活活打死,并不能达到“轻刑”的目的。并不能算是善政。而且……
林雨峰的犹豫看在眼中,汪纲眉头一皱。
“林雨峰,考官面前,有话直说。”
“是是是,小人这就直说。”
林雨峰不再藏拙,大胆说道。
“依据《唐律》,民间强盗谋财未遂,徒刑是二年,伤人者处以绞刑,害命者斩首。但我朝《宋刑统》上明文,只要抢劫钱财超过三贯钱者,一律死罪。《唐律》中规定,官吏贪赃者,十五匹绞刑,三十匹流放,五十匹及以上则斩首。而我朝《宋刑统》则对官员贪赃枉法模糊不清,甚至犯罪官员还可以再受重用。即便是陛下在《反贪律法》中所述,超过一万贯被处以极刑,也是过轻。”
宋慈和汪纲都是轻轻点了点头,看来这位江宁县的押司,还是称职。
《宋刑统》在量刑方面的一大特点,对贪赃枉法官员处罚过轻,对窃贼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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