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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色,神魂错乱。主子抱着她哄来哄去才哄正常了。
此后八个月,主子几乎把她挂在手臂上,一时一刻都怕伤着了她。可是这……我又要说姑娘了,真不是个好女人。每天恹恹的,这不吃,那不吃,还吐;后来不吐了吧,肚子大了,行动坐卧都不方便。她急了拉着主子摇,说你说过的不让我再受苦,可现在就难过得很。
主子那表情,心疼得一塌糊涂。我都不想说了,谁看了谁觉得没出息,想当年,看现在,不忍卒睹啊。五个月的时候,主子把李嬷嬷从上京接了来。李嬷嬷一来,果然是行家风范,主子和姑娘立刻被整治安生了。
到了第九个月,姑娘仰天大叫这生孩子怎么这么讨厌啊,这零零碎碎的难受,不能来个痛快么?!痛快很快就来了。我觉得她并没有生得太久,也才半天的工夫,她就足足叫了一个时辰。我从没见过主子这么紧张,神经质地安慰她。姑娘疼得烦了,眼睛一瞪,喝道:“你闭嘴!”主子立刻不吭声了,只紧紧攥着她的手。或者说姑娘紧紧攥着他的手。
我站在屋外听他们忙碌,心里却有些期待,主子看着就三十了,第一个孩子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夜深时,孩子平安降生了,是儿子。主子高兴极了,把孩子抱给我看,还指着我说这是哲义叔叔。我大惊之下,虽觉得这个称谓当不起,心里却很感动。
姑娘生完孩子,不仅没胖,反而消瘦了一点,元气大伤。正巧萧墨萧公子投身商途,到北方游历,带了很多稀有的补品给主子。姑娘自己细细甄别了,告诉给李嬷嬷,每天养在家里。两个月过去,身体复原得不错。
阿思海生意场上的客人有见着主子和姑娘的,主子总是坦然介绍说:“这是我妻子。”我疑心他们什么时候成了亲的。女人嫁人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一般都比较看重。姑娘却似乎并不介意,主子说是妻子就是妻子了。
小少爷日渐长大,眉目宛然和姑娘很像,鼻子嘴巴却跟主子一模一样。就这个样子,长大了一定是个祸害。还不仅仅如此,小少爷八个月大的时候就说了第一个字,十个月大时就能跌跌撞撞走路了。可累坏了李嬷嬷,常常跟在后面叫少爷小心些。
他尤其爱缠着姑娘,姑娘一见儿子就头大,跟主子说,太缠人了,下次我们一定要生女儿。我怀疑她是不是不记得,当初生孩子时她愤然地说一辈子也不生了。主子肯定记得,却不反驳她,反而点头赞许道:“好。”
炎热的窗外,正是七月流火。这句话用在风情旖旎的西域再合适不过。姑娘踩着波斯地毯跑到主子身边,挽了他手道:“我们回依度尔汗去吧,这里夏天可有的热。”主子望向她的神情乍现温柔,说:“行,你说回去就回去。”
正说着,小少爷就蹒跚而来,李嬷嬷一路跟在后面。他一头撞在姑娘身上,拽着她裙裾裂嘴笑嚷:“娘——”姑娘登时一手抹着眼睛,一手扯着主子的袖子,哀叫道:“啊,他又来了——”主子一把抱起小少爷来,哈哈大笑:“这孩子,缠得你娘都不想要你了。”
我不禁要质疑,她哪像个妈呀,倒像是主子另一个孩子。
不过,好吧,我承认,看见这情形我有些砰然心动了。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找到这样一个人,与之共守一生吧。
改尽江山旧 后记 爱是疲惫生活的英雄幻想
章节字数:2412 更新时间:09…07…16 16:06
我无耻一回,不算长评,有些话想说,只好发在这里。
写文写到完,其实只有一个感觉,很累。甚至曾经感动过自己的一些细节,再读也不复有热情。据说感情也是一种欲,填满了,就没有了。这个文的题材很旧,王侯将相,英雄美人。我爱慕英雄,也喜欢美人,故而我臆淫。
爱人相遇的情形千差万别,茶茶与承铎算不得别开生面,却爱得有些出乎意料——出乎彼此的意料。茶茶这个人,我有很多信念融会在她身上,她既柔弱,也坚强,永远为自己而活着。精神上的内涵是远远超过外表魅力的,至少我希望是。
在遇见承铎以前,茶茶对世间有恨,对世人有嗔恚心,她的世界并不善良。承铎比她稍进一步,只是量的区别。而感情,是在生活中,甚至一开始是在阴谋中萌生的。承铎会爱上茶茶,是因为茶茶自有她可爱之处。
我塑造这个角色,不是为了挑战人类受虐的极限。她的小聪明,偶尔迸发的灵气,并不停止寻找生活的乐趣。烟火红尘的基本,无非饮食、男女。茶茶的聪明在于没有本末倒置,做得可口的饭菜,守着心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