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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7万元,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010万元,自行设立辅修费、旁听费等7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5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费3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554万元,共计亿元,比上年增长32 % ,占当年全部收费的。
不少高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截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亿元,比2002年增长45% ,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竟然达到82 %!
由基本建设而造成的负债被高校转嫁到学生身上,更有甚者,部分高校官员购买豪华进口轿车、以出国考察为名的公费旅游,都通过各种巧立的名目分摊到了学生头上。这一笔笔难以言说的开支,使得高校的收费居高不下,学生也只能多掏腰包为这些额外的消费买单。而且,高校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公开,使得高等教育成本至今给人一笔糊涂账的感觉,没有准确的账目明细、成本核算,以至在高校收费中,学生及家长只能看到高校开出的“一口价”。
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又怎能不乱收费?高学费又如何降得下来呢?
有人批评大学的“教育成本”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要往里装。比如某些大学“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的冗员问题,比如某些高校争相征购土地、大兴土木等。对此,高校应该拿出成本“清单”,财务透明化,教育费用方能合理化。
国家投入
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每个国家都不能忽视的义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经费结构有很大变化。1978—2001年间,教育经费从亿元增加为亿元,名义上约为倍;但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1978年人民币1元的实际购买力相当于2001年的8元左右),实际上并没有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重,则由下降为66 %,社会和个人等办学经费比重由上升为34%,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由上升为。
从我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占GDP的比重分析:1952年为亿元,占当年GDP的,1960年比重为,2002年达到亿元而比重下降为,近年来增加到。与国家有关法律要求用于教育的财政支出占GDP 4 % 的水平线还有一定距离;与发达国家国家投入的比例更有差距。
从用于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析:我国1952年为,最高年份1995年达到,2002年下降为,跟发展中国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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