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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人来杀;如果天下人都赞成,天下人都会杀你。损人利己的结果,岂非自取灭亡?
□ 这个推理好!损人利己的问题,恐怕正在这里。你损人利己,别人也损人利己,最后是大家都受损,包括主张和实行损人利己的人自己。所以,损人利己,是绝对不能提倡的。它对社会,对大家,对每个人都不利,都是损害和祸害。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巫马子死定了,不是还有反对他主张的人吗?
陆 爱,有没有商量(3)
■ 是的。反对的人又会怎么样呢?墨子说,他们会认为你妖言惑众,也要杀你。所以,有一个人反对你,就有一个人来杀你;有十个人反对,就有十个人来杀;天下人都反对,天下人都来杀。赞成的人也杀你,反对的人也杀你,想想看,你巫马子是不是死定了?
□ 不能这么说吧?
■ 为什么不能?
□ 主张损人利己虽然不对,也不能就治人家的死罪呀!再说了,巫马子是把他的主张说出来了,这才被人追杀。如果他不说只做呢?要知道,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不咬人。那些真正损人利己的家伙,几乎从来就是只做不说的。巫马子,充其量不过是“会叫的狗”。他也就是说说而已,未必真干。你把他杀了,岂非制造冤案?
■ 这也正是墨子的问题,他总是喜欢把话说死,说绝,结果往往留下漏洞。
□ 还有什么漏洞?
■ 墨子为了证明无差别、没商量的“兼爱”是对的,有差别、有商量的“仁爱”是错的,设定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兼”,一个叫“别”。兼,就是人与人无差别。别,则是有差别。由此,墨子逻辑地得出结论——兼则爱,别则恨。不兼则不爱,是爱就没商量。
□ 这个结论又是怎么推出来的?
■ 墨子问,现在天下这么乱,坏事这么多,是什么原因?是因为这些人爱别人、帮别人,还是因为他们恨别人、害别人?相信大家都会说,是因为恨,是因为害。那么,这些恨别人、害别人的人,是把别人看得和自己一样呢,还是认为有差别呢?肯定是有差别。可见主张“别”,就会恨。恨,就会害别人,天下也就会大乱。相反,天下太平的时候,谁都不欺负谁,谁都不伤害谁,谁都不压迫谁,是什么原因?相信大家都会说,是因为爱,是因为帮。为什么爱?为什么帮?因为把别人看得和自己一样,没有差别。所以,有差别的“仁爱”是错的,无差别的“兼爱”是对的。
□ 不见得吧?害人并不一定因为恨。比如小偷去偷东西,是因为恨那些物主吗?恐怕多半不是。同样,国与国相互战争,家与家相互掠夺,人与人相互残害,我看也不是因为恨,而是“资产重组”的“利”所使然吧?
■ 对!损人一般都是为了利己,跟承认差别没有必然联系。
□ 而且,主张无差别,也不一定就彼此相爱;主张有差别,也不一定就相互仇恨。他们也可以不恨不爱、不闻不问,老死不相往来嘛!
■ 哈,这正是道家的主张,我们以后再说吧!
□ 显然,兼则爱,别则恨,治乱因于兼别,是说不通的。墨子的逻辑,确实有问题。
■ 但是,他和巫马子的辩论,却是一脚踩痛了儒家的鸡眼。
除非掉进井里,还得爱有商量
□ 墨子怎么就踩痛了儒家的鸡眼呢?
■ 要害就在巫马子的话——我爱自己,肯定超过爱父母。
□ 不大可能吧?巫马子不是儒家之徒吗,怎么会说这样有违“孝道”的话?
■ 所以冯友兰先生推测,这“大概是墨家对儒家的夸张之词”。
□ 我看也是墨家编出来的。
■ 问题是,不管有没有巫马子这个人,也不论他说了什么,“爱我身于吾亲”这句话,都可以逻辑地推导出来。因为按照儒家的理论,爱是因为亲,亲是因为近。越近就越亲,越亲就越爱。如此说来,最多的爱,岂非该给自己?凭什么爱父母就该超过爱自己,也超过爱一切人呢?又凭什么对父亲的爱,要超过母亲?还有,君主跟我们,既不亲,也不近,凭什么要给他最多的爱?这可没道理。
陆 爱,有没有商量(4)
□ 那儒家怎么答辩?
■ 没有答辩。孟子只是说,不这样,就不是人。在孟子那里,“不是人”的思想家有两个,一个是主张“兼爱天下”的墨子,一个是主张“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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