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部分(第1/4 页)
“话说当今天下,只有南慕容与北乔峰称得上是大英雄、大豪杰,南方慕容世家擅斗转星移,讲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精妙绝伦”
“而北地豪杰乔峰,一双赤掌擅刚猛无双的降龙十八掌,未动兵刃,便已经是打遍北地无敌手……”
血魄城内居民区,一个衣衫破旧两鬓斑白的说书人在台上讲得手舞足蹈、唾液横飞,他的口才极好,将一部周围人都没听过的《天龙八部》讲得**迭起,一时间,被四周心情激荡的听者,打赏了无数钱钞小币
只是,这个说书的老人却是知命之年已过,极知道适可而止,唯有细水才能长流,所以他在讲到最**处,“乔峰血战聚贤山庄”时,猛然而止,来了一句:“若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然后便收拾钱币,转身就走,倒把四周听众的胃口吊了个够
现今,已经是末日之后的甲子时光了,六十多年转瞬而逝,对于强大的修者来说,不过几个闭关的功夫,但对于脆弱的凡人来说,却已经足够昔日的顽皮小鬼变成今日的垂垂老朽了
说书的周老头一手牵着他的小孙女,一边盘算着自己的书,四周不时有人对他挥手招呼,周老头不分贵贱,一律笑着点头回应,说书人混的就是这么一口人气,只要肯来捧场的,那便是主子、恩客,却是不因为身份资财而分贵贱的
在现今这个没有科技亦没有科技发展可能的世界里,说书人是少数可以给世人带来愉悦的职司之一,所以做一个出色说书人的收入其实颇为不菲,很多爱好此道的听众,为了心中的滂湃,甚至愿意付出许多让自己肉疼的代价
只是,周老头明明已经颇有资财了,却从不外显半分,节衣缩食,甚至逢年过节时,只给小孙女好衣好食,自己却舍不得半分吃穿,没人知道他的钱都哪里去了,只是知道,在说书人中颇有名气的周老头过得极穷极苦
“张无忌哪里知道韦小宝的志向,他两个女人都搞不定,却又哪里比得上韦爵爷七房美妾?”
牵着自己的小孙女在闹市上行走,周老头念读着现代版的“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就在这时,天上有一道剑光滑过,却是一个刚刚完成筑基的修士,在手忙脚乱的练着御剑飞行,四周的凡人几乎都跪了下去,一方面是表达心中的敬畏,另一方面,却也是怕上面那个手忙脚乱的修士掉下来砸到自己
对于修者来说摔个跟头,但一旦砸到凡人身上,那便是一场血案,而且还没地说理索赔去,死了算白死不说,若是碰到个不讲理的,还会因为衣衫被污而大为光火,那时再死多少人就没说了
唯有周老头,在四周伏倒的人群中就那么站着,他的目光死死盯在天上那道摇摆的剑光之上,眼内,射出的却是炽烈若火的渴望
修仙、修仙、修仙,这个六十几年前,缥缈不已的名词,却是现代唯一出人头地的机会,一入仙道,哪怕只是进去打两年杂,那出来时也能混上一身官吏职司,若是再有几分资质,学上一两手法术道诀,那就可以在这血魄外城内横冲直撞被人称之为仙师了,甚至杀个把人都不算犯法了
当然,一入仙门,其内深似海,孤高路遥,进入其间后再走出来的,十个里有九个半都不会再回凡人的聚集处了,不是因为不屑,而是不愿看那种弱小与腐朽
曾经,血魄外城有一个和当地痞首仇深似海的人,两人共同爱上一个女孩,而最后,那个女孩却落入了那个痞首的怀抱,其中恩怨纠缠无人知晓,但夺妻之恨,可谓是刻骨铭心
谁知数年后,那个年轻人便因为机缘被测出了仙道资质,进而加入了一个仙道门派,据说他走时的眼神,让那个抱得美人归的痞首几乎吓破了胆,二十年后,这个幸运儿艺成归来,看到的昔日仇人,却是一个因为恐惧与岁月的折磨,而垂老不堪的垂垂老朽,就连昔日记忆中的美丽女孩,也已经变成了一个粗手粗脚,大腹便便的胖妇人了,唯有自己,二十年一瞬而过,时间却没有在自己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而后,当夜那个年轻人居然在痞首家里静坐一夜,最后竟然与那个昔日仇人共同吃了顿饭,饮了杯酒,然后便拂衫狂笑而去
所谓:“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恐怕最适合的便是这情形了,因为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所以相逢一笑,前事尽去
终于,那道剑光在视野之极限消逝,闹市中渐渐又恢复了熙熙攘攘,只有那个周老头依然在呆呆的立着,木木的看着天穹,却似乎丢了魂般
“爷爷,爷爷”最后,却是小孙女嫩嫩的声音唤回了老者的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