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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睢K�衷谑呛V谄�迪�酃�镜南�劬�恚�痪浠埃�褪锹羝�档摹K�窃�8年前跟李耀明结的婚,他们没有孩子,她也没什么不良记录。”
“松哥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昨晚问过了。十几年前,他们是在游泳池认识秦芝云的,她那时好像刚学会游泳,脚抽筋了,他们两个救了她,其实是李耀明救了她。接着,他们两个就开始同时追求她,秦芝云那时候对松若即若离,反而对李耀明更热情,妈的,现在想想,那完全是欲擒故纵,自作聪明!哼。”
“说下去说下去,后来呢?”莫兰催促道。
“那时候松以为秦芝云不喜欢自己,就有点想退出了,恰好有次行动,李耀明又救了他的命,这件事就让他下了决心。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主动跟秦芝云联系。但是,听着啊,有但是了,他退出之后,秦芝云马上就发急了,开始倒追他,一天到晚打电话给他,追着他要跟他聊天,直到后来松找了别的女人,他才退出。那么,这别的女人是谁呢?妈的,就是那个为了唱卡拉ok,见死不救的齐海波(详见《葬礼之后的葬礼》)。”
“唉,松哥的运气也不怎么样。”莫兰叹息道,同时她抬头朝给她洗头的男服务生笑了笑说,“轻一点,谢谢。”
“再来说那个朱敏。”
“等等,我有个问题,你能不能问问松哥。”
“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秦芝云的脚踝上是不是有颗痣。”
莫兰觉得张建民在那篇文章里特意圈下这几个字一定有用意。张建民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这本书的,他曾经借过一堆类似的书,最后让他锁定目标的这两篇文章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住了他。莫兰认为,朱敏的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里,是酒吧、Lucy、东这些字眼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么《黑夜的期待》呢?莫兰觉得就是那颗脚踝上的痣。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这颗痣。而且,见到这颗痣的时候,应该是夏季,因为那时候女人都穿凉鞋。张建民在群众利益酒吧受伤的时候是8月,那么会不会就是在那天晚上,他看见过这颗痣。他当然不可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弯下身子去看女人的脚,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倒在地上的时候,有个女人的脚就在他身边……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莫兰想来想去,现在松哥是最可能知道这个细节的人。
“好,我去问他,这个他应该知道。喂,我都忘了告诉你了,你知道秦芝云昨天在酒席上对我说过什么吗?”乔纳语调很神秘。
“什么?”莫兰好奇心顿生。
“虽然我得到的只是几个晚上,但是有一天他会明白我才是最爱他的人。这是她的原话。妈的,臭女人!企图离间我跟我老公的关系,她想让我认为,松跟她有关系。妈的,其实,他们两人只是出去玩过两天,压根儿什么都没发生,因为松那时候还顾忌着李耀明,没下决心咬她这块肉呢。松就花在嘴上,办事正经着呢。毕竟是军人的后代嘛!”
“哦,这女人真恶心。居然在你们的婚礼上,跟你说这些!她到底想怎么样?指望松哥闹婚变,带她走人?”
“就是!哼!当时我气得差点扇她,后来想想不能让这女人得逞,她不就是来捣乱的吗?我发火不是反而中了她的奸计?再说我还得顾及松的面子。所以,我就夹了块萝卜给她,我悄悄对她说,多吃萝卜多放屁,萝卜有的是,你今天多吃点。”
“哈哈,真棒。对,就得这么对付她!”莫兰格格笑起来。
“扯远了,扯远了,还是说朱敏的事吧。”
“再等一等。”
“你又想问什么?秦芝云的屁股上有没有痣,你可不要让我去问我老公哦。”乔纳警告她。
“不是那事,你放心好了。我是想让你帮我查一下,东林路15号,五月花照相馆的业主是谁。如果查到了,帮我查一下这个人的背景。我想这个人是个残疾人,曾经得过小儿麻痹症。”
“这地址我记下了。”
“谢谢啦。局长夫人。”
“嘿,最怕人家这样叫我!”
“以后这么叫你的人多了。”
“所以,我可能会申请换单位。好啦,好啦,废话少说,我一会儿要看电视了,跟你说朱敏的事!”
“嗯,你说。”
“朱敏,25岁,原籍四川,2005年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S市,根据我的调查,她的档案一直挂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