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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里充满这里带着潮气的活力,她每天晚上就着路灯看书看到凌晨,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喝速溶咖啡,根本不需要睡眠似的。我们在某一天下午的古典文学课上从教室后面宽大的窗户里跳了出去,跳出了睡意绵绵的地方,往山坡底下飞奔而去,每次沿着这条路飞奔而下,身体处于惯性滑翔,我总得咬紧嘴唇才能够忍住尖叫。
露天市场,红底圆点的雪纺裙,印着牡丹花和仙鹤的绸缎裙子,桃红和柳绿,针脚都做得很差,却叫我的眼睛发亮,我在布匹里钻进钻出,欣喜地抚摩着那些图案,那些柔软的布片,那些繁复的蕾丝,几乎什么都喜欢。我没有一个富有的家庭,在东面城市里面我从不曾拥有一件漂亮的衣裳,所以面前的一切都叫人惊喜,那些廉价的裙子也叫人激动。我拉着小夕的手在露天市场铺子与铺子间的小路上走着,最后在一个卖墨鱼丸子的铺子前停了下来,两个人花两块钱买了两串丸子。
我从来没有自己给自己买过衣服,过去买衣服是一件特别大特别隆重的事情。十三岁那年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妈妈因为要在家里做年夜饭,所以叫我自己坐公共汽车去爸爸上班的地方找他,结果爸爸陪着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一个下午。那是冰冷的冬天,我身上还穿着一件丝毫不合时宜的灰色羽绒服,是过大的童装,绣着古怪的花纹。那个下午我一直看不到喜欢的衣服,那些好看的衣服又因为过于昂贵而不敢开口,于是爸爸带着焦灼的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好几圈,越到后来越是沮丧,直到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了下去。爸爸说:“怎么办,实在是买不到你喜欢的。”而他还要回去继续上班。于是我捏着他塞进我口袋里面的车钱,坐上回家去的公交车,整个车厢里都挤着回家去吃年夜饭的人,充满了喜气,我想着第二天没有新衣服穿了,望着车窗外毫无意义的灰色楼群和树木,委屈得小声哭起来。
我对小夕讲着这件事,咬着墨鱼丸,她便成了我到南方后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买了一条牡丹花图案的假绸缎裙子,那条裙子最后却是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我把它泡在洗衣粉里遗忘在水房里了,三天之后那些桃红色的牡丹花褪尽颜色,把整盆水都染成深红色,而那些假丝绸干脆全部缩水,皱成一团,我把它从水盆里捞起来,就直接扔进了走廊的垃圾桶里,不心疼,只是从此,买衣服再不是什么隆重的事情。
小夕习惯晚上熄灯后靠路灯的光在床上写信,她整个人趴在床上,在枕头上垫着一本厚厚的英文书,有的时候光着上半身,胳膊挡住了乳房的形状,在腰上盖一条毯子。
“你也可以写信。”她见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把笔咬在嘴唇里跟我说话。
“我不知道可以写什么。”我在撒谎,看着小夕在那里写信,笔尖不时地扎破信纸,并且笔尖与信纸摩擦着发出沙沙声,我的胸口再次涨潮,一些句子在我的手指间蠢蠢欲动,指尖发麻,我几乎就想翻身起来开始写信,那些句子已经要将我的身体挤破了,但是我在黑暗中拼命地想,却只看得到模糊的面孔在我的面前一晃而过,就好像失忆病人一样,我分明看到前一秒钟这张脸还清晰地浮现在东面城市的烟尘里面,背后是灰色的操场跑道,但是后一秒钟,这张脸连同背景一起消失,好像被擦去图像的录像带。
我竟然已经忘记了小五的面孔,小五的面孔。
于是说起恋爱来,我觉得小夕是有男朋友的,她总是半夜跑到走廊里打电话,手里捏一张电话卡,只穿着背心和短裤,肩膀靠在墙上,背对着宿舍的门,有的时候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但是她不说,我们靠在床头什么都说,连罩杯的大小都彼此知道,但是她从不说起关于男朋友的事情,好似生活中从未有一个电话那边的人存在。女生宿舍门口总是有男生呆立着等各自的女朋友,在山坡的拐角处,那些男生抽着烟背着手站着或蹲着,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是窘迫的,他们跟背后那些有着巨大叶子的植物比起来竟是缺乏生命力的,他们如此乏味地站着,蹲着,等待着。每次我在水房里洗完澡,带着一身肥皂的香气,裹在湿漉漉的大毛巾里走在南北通风的走廊上时,我也总希望能够这样带着一身香气去约会,洗净的头发像只猫一样贴着耳朵,可是走走走,向外面一派葱翠的绿色走去,却总也不知道在那山坡拐角处等待着我的将是如何一个模样的人,我多么担心乏味。
“我们多少是有点残疾的。”忡忡坐在食堂里面说,她的面前摆着一碗罗宋汤,一碟子煎饺和醋,伸着两条笔直的腿,手里面还握着一瓶吮光了的冰可乐,用牙齿咬着吸管。
“嗯?”中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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