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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叶志杰在他的旁边关切地问道:“小晨,很痛吗?”
宁晨出乎意料地摇了摇头,包括叶志杰在内,所有人都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
“别逞强了,剩下的比赛就交给你的队友们吧。”
叶志杰想来想去都认为宁晨是在死撑,但后者接下来所说的话和所做事却否定了他的猜想。
“老师,我不痛,我还可以比赛。”
说完,宁晨突然站了起来,然后他竟然快速地来回跑了两圈,那个模样怎么看也不是像扭伤的人能做到的,就算是死撑这也实在是演得太*真了。
一分钟前,宁晨的脑海里。
“乔丹先生,立刻为我动用一点‘能精’来治疗我的脚伤。”
“宁晨,你真的决定就这样浪费一点‘能精’?要知道这场比赛的胜负并不能为你带来任何‘能精’奖励的。”
智能乔丹的话丝毫没有动摇宁晨的决定,他连忙在心中回道:“我主意已决,乔丹先生,我这样做其实并不只是为了想赢得这场比赛,而是因为我实在不想忍受在未来的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甚至是一个月内都不能打篮球,来吧,请为我回复。”
半响之后,它晨的脑海中才传来智能乔丹淡淡地回话:“好吧,我立刻为你治疗。”
话音刚落,宁晨就感觉到自己的右脚脚踝处传来了一股暖意,随后,他又发现之前疼痛万分的地方如今居然全好了,甚至还有一种比扭伤前来得更舒服的错觉。
因此,刚刚宁晨所展示的快跑并不是他在死撑,而是他确实已经不痛了。最终,叶志杰在他之后几次的证明中,还是准许了让他继续上场比赛,可前提是当他一感觉到哪怕一丝的疼痛就马上需要下场去休息。
见到宁晨能够回到球场上,身为裁判员的何其正立刻响哨表示比赛继续进行。接下来的比赛中,宁晨用行动再一次证明了自己是真的没事,全场比赛他共得到51分,占据了莲丰队总得分的四分之三,但遗憾的是,他们依旧还是没能赢得最后的胜利,最终68:78,以十分之差输掉了比赛,这也是他们这一年多所尝到的第一场败仗。历史上有人曾经说过:“失败乃成功之母!”这说得很对,如果莲丰队在成长的道路上一直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哪怕一次的失败,这只会养成他们自大和骄傲等不好的个性,所以说,失败也算是一种锻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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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们是团队
缓缓睁开眼睛,天还没亮宁晨已经是从睡梦中醒转了过来,昨天的比赛他其实一直在耿耿于怀,以致于就算在梦境里也是训练得不太集中,虽然在人前他努力地装做没事的样子,但失败的滋味真的不太好受。
一个人的能力越大,那他所背负的责任往往就越大,宁晨现在或许正好如此,有一点连他自己都是想不通的,前辈子,他的性格是忠厚、谦虚,而这一辈子他却感觉完全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变得自大、傲慢,只会顾及自己的感受。
想到这里,宁晨用力掀开被子,然后立刻从暖暖的被窝里跳了出来,迅速地穿好衣服就去洗手间去刷牙、洗脸了。
由于天色还早,所以宁海波和谢月清此时都是还没有起床的,这两夫妻因为一起上过高中,在当时他们也算是有点文化的人了,因此两人早早已是脱离了耕田的生活,现如今各自都找到了一份工作。
先说谢月清,她凭借着读书时练就的一身算数本事,终于在一间大型的外贸工厂里面试了一份出纳的工作,月薪非常可观,居然接近100块。
而宁海波他找到的却是在一间叫做“耐克”的体育用品店的销售员工作,可能是受到儿子的影响吧?如今的他深爱篮球的程度是越来越强了,虽然这个时候国内的“耐克”店规模都只有很小,但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那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况且这份工作的月薪也是有60多块的,比起八十年代末国内的工人每个月的平均收入要高上不少了。
因为宁海波和谢月清正式踏进“上班族”的行列,所以他们也不用像过去那样每天都急着早早起床去田地里工作了。正在两人还躲在被窝里睡懒觉的当头,宁晨已经是穿着一身单薄的儿童运动服静静地出了门。
出于儿子的早熟,又加上宁晨平时习惯了早出晚归,所以如今宁海波他们已经是把家里的钥匙都给了他,让他可以自出自入,就像现在这样,他们的儿子又出去了。
而宁晨到底是去了哪里?没错,他还是像过往一样天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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