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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余泽愕然,他有点没有反应过来约翰在说什么。
约翰尽管已经年过七十。但从脸上,完全看不出来。
他高大,健壮,手臂上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壮实。方正的脸上,尽管布满了皱纹。但却并不显老,反而更给他增加了男人的魅力,蕴显了岁月的刻度。
约翰冲余泽笑了笑,然后低头对赛门说:“赛门。去把阿泰叫回来,好吗?我们要回家吃饭了。”
“汪!”
赛门大声的叫了一声,然后飞快的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余泽不解的问道:“它去干什么?阿泰?如果我没记错。珍娜说,阿泰是一匹马?”
“是的。阿泰在今年初,刚刚当了爸爸。他是一个好小伙子,强壮,热情。拥有活力。就跟年轻的我一样。”约翰一边说着,一边看着余泽,接着他拍拍余泽的肩膀,说道:“孩子,你应该更有活力一些。”
余泽有些尴尬的说道:“珍娜跟你说起过我?”
约翰微笑道:“不,孩子。珍娜是一个很自立的孩子。从她的耳疾被治好,并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后。她就很少回家了。当然,更不用说我这个老头子这里。”
约翰看到余泽眼中有些困惑。他说道:“这里,是我买下来的。在四十年前。”
约翰用手指头,画了一个圈。
余泽瞬间明白。这片广袤的草原,以及后面不远处的山,都归约翰所有。当然,这一定不是约翰在向余泽炫耀他的财富。余泽不会心邪的产生这种反应。
他只是不太明白,约翰为什么要提起这件事。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露出询问的表情。
约翰说道:“当初这里只是一片没人理会的荒山草地。我用四十年的时间。改造,打理这里。让它变成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美?”
余泽目光远眺。从这里来看,一片青绿。生机勃勃。尽管没有上山,但余泽转化了一下心境,他忽然觉得,如果那是自己所有……不,不一定是自己所有,能在这里生活,日出登山游玩,闲时在屋子旁晒晒太阳,沐浴郁郁葱葱之色,那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享受啊。
余泽心中忽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定。他不由自主的说道:“是的。这儿很美。”
约翰露出微笑道:“每一个来过这里的人,都会这样认为。”
见余泽露出询问的表情,约翰继续说道:“去年,有一个年轻人,驾驶着一辆私人飞机,到了这里。他带着一个律师团,四个保镖。走到我面前,很自来熟的对我说。约翰,你是个幸运的老家伙!我喜欢你这个地方。所以,你将拥有一笔钱。一笔你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约翰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亲爱的,他当时在我面前放下了三个很大的箱子,你猜猜看,里面是什么?”
“钱?”余泽摊手道:“听您的描述,这应该是一种完全不把钱当钱的人。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人。那一定是钱。因为这种人,穷的应该只剩下这个了。”
约翰做出一个欣赏的表情,说道:“总结的不错,孩子。不过年轻人,总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你猜错了。箱子里,放了三样东西。”
余泽很是好奇的说道:“哪三样东西?”
“黄金。契约。手枪。”
余泽很意外的问道:“黄金我能够理解,剩下两个是什么意思?”
约翰说道:“我问出了同样的问题。那个年轻人对我说道,选择黄金。我们是买卖关系。公平交易,童叟无欺。选择契约,签了这份产权转让协议。你将失去这里的所有,但却收获了我的友谊。选择手枪,你会伤了我的心。当然,我也许会难过一阵子,不过你会因此而丢掉你所剩不多的生命。”
约翰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说到这里。
他停顿一下,然后问道:“孩子,你觉得,这个跟你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章 鸟兽通言人失语,不通己心怎知人
约翰的问题,让余泽不由为之一怔。
他刚要去思索,约翰忽然说道:“孩子,我一定不会像你这样,有时间去思索。”
约翰做了个挤眼睛的动作,余泽忽然放松下来,也不在去想那么多,他说道:“我觉得这人是个蠢货。”
“蠢货?有趣的评价。还有吗?”
“中二病,炫富党,神经病……”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约翰天生的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