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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还不赶快见过四王子殿下。”
常七咧着大嘴吆喝一声,一众手下立时齐唰唰的躬身抱拳施礼,虽然有点乱七八糟的,但也颇有气势。
“好,常将军,从今往后,咱就是一家人。”
福隆多心中狂喜,但不会在脸上表露出来,如果不是为了拉笼收买常七,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想跟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套近乎,有失他四王子的身份。
常七从一个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山大王摇身一变,变成了大金帝国的鹰扬将军,别提有多开心,大嘴巴一直开咧着没法合拢,他招呼手下杀鸡宰羊,摆下酒席招待福隆多一行,上千人挤在县衙的里里边边,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倒也热闹。
成功收买了常七和整个青龙帮,让福隆多的心情有所好转,他喝了几杯水酒,然后在常七的陪同下,在城里转悠了一圈,查看城里的情况。
他本以为整个孟县城里只有青龙帮的千把号人,没想到居住在县城里的百姓竟有万人之多,大半是青龙帮的眷属,也有一些是逃难来的百姓,青壮倒是不少,真要全部征如起来,倒也能组建一支三千人左右的军队,实力倒是不俗,难怪常七能够在孟县站住脚,成为义阳三大黑暗势力之一。
当然了,武器装备等都破烂不堪,军纪更不用说了,战力上也不用了,所以,福隆多除了提供粮饷和武器装备之外,还得派人来训练这群桀骜不训的家伙,提高他们的战力,让他们成为大金的炮灰。
整个义阳省郡都是无主之地,不法横行,即便有势力有背景的世族都不敢进入,一般的小商人更不用说了,在这里居住的人,基本都是自给自足,因为人口少,田地多得没人耕种,粮食的供给倒是不缺,但许多日常物资都奇缺,日子过得挺清苦。
当晚,福隆多一行就在孟县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他向常七交待了一番之后,起程前往葫县城,拜会蓝衣社大当家蓝枫。
据福隆多掌握到的情况,蓝枫是义阳省郡葫县人,穷苦人出身,也正因为如此,聚集在他手下的全是穷苦百姓,他的实力或许不如常七和庞羽,但胜在人多,足有三万之众,且抱成一团,据说三方火拼时,庞羽和常七都没讨到半点便宜。
从孟县到葫县,正常情况下最多两天的时间,但整个义阳省郡都成了荒芜之地,野草丛生,把原先的道路都遮盖住了,福隆多一行走了整整四天才抵达葫县城。
天底下没有人不爱真金白银的,更何况是曾经穷得饥不裹腹的蓝枫,在福隆多的银弹攻势之下,蓝枫也接受了他的招安,成为大金帝国负责镇守葫县城的鹰扬将军。
相比常七的青龙帮,蓝枫的蓝衣社全是穷苦人出身,憨厚质朴,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也不象常七那般贪婪,就是武器装备太差,不过,只要装备起来,再经过一定的军事训练,相信战力不比常七的青龙帮差,甚至更强一些,因为他们没有多少坏毛病,更容易训练,且很团结,反倒是福隆多最看好的一股势力。当然了,他需要付出的武器装备和钱财更多一些,这个问题他心中有数,如果父毛和群首领族长不同意,他也决定自掏腰包,把蓝枫给扶持起来,成为他的一股私人力量。
轻轻松松就把蓝枫和他的蓝衣社搞定,福隆多的心情又好了几分,接下来就剩下庞羽这一股势力了,他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去试试。
三股势力里,要数庞羽的势力最大,但因为他的手下全是游兵散勇,反而是福隆多最看不上眼的一股势力,常七的青龙帮虽是强盗山贼,但盗亦有盗,最起码还讲点规矩,发起飚来还敢拼命,战力虽不怎样,但仍可一用。蓝枫的手下全是贫民百姓,忠厚老实,很容易训练与掌控,好好引导之下,必成一支战力不低的正规军。而庞羽手下全是打了败仗溃逃的败兵,或各种原因溜小号的逃兵,痞性已成,这种兵痞军纪败坏,冲锋的时候缩在后边,一见情况不对立马开溜,跑得比兔子还要快,往往影响到其他的士兵,士气这种东西,有时候就象瘟疫一样,一旦发作,直接导致全军崩溃。
福隆多象他的父亲多不都一样野心勃勃,他越是仰慕中原化,越是想入主繁华无比的中原,他深知自身的弱点,物资匮乏,人口稀少,甚至知道大金烧杀掳掠所带来的可怕破坏性和产生在严重后果,所幸父汗也明白到家一点,占领天都和义阳两郡时,严禁各部族烧杀掳掠,天都郡城才得以保持原有的人口,大金才有这么多的奴仆可供驱遣。
不过,打自出关后碰到明珠这个死敌,大金连战皆败,损失惨重,已是伤筋动骨,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