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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岛是日本在海外征服的第一块土地。现在对于日本来说,孤立和和平都已成为过去的历史了。
日本从这个教训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日本通过佩里这件事,感受到了来自外面世界的军事威胁。从日本海放眼望去,有许多要担心忧虑的地方,这一点非常明显。一度骄傲自大的中国现在已经四分五裂,西方的商人用炮舰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他们强卖鸦片给中国人,把中国人的血都给吸干了。再往南看,荷兰已经征服了印度尼西亚;法国统治着越南、老挝和柬埔寨;贪得无厌的大不列颠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和印度占有大面积的殖民地。往北看,劫掠成性的俄国一路征服过来。往太平洋那边望去,奴隶在焕发着生机的美国的土地上流淌着汗水,正消化着入侵墨西哥所劫掠来的赃物,而且还在继续着对当地印第安人罪恶的种族清洗运动。1884年11月15日,德意志帝国第一任首相奥托·俾斯麦在柏林召开了盛大的国际会议,准备瓜分信仰异教的非洲。日本政府很自然地感到他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社会所有部门都必须首先服从这个目标。在日本看来,那些拥有强大军事力量大国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点,那便是他们都信教。他们都信仰一个神,这种信仰把他们紧紧团结起来,这令他们相信对无信仰者的劫掠名正言顺。但是日本没有这样的一个神,因此必须首先创造一个神来信仰。
幕府将军统治结束时,日本武士填补了这个空位,他们废除了旧的制度,把天皇置于日本国民生活的最中心。他们很快就让京都的皇帝告别了默默无闻的生活,把他接往原来幕府时代将军所住的东京宫殿里。天皇有了个新名字,叫“明治”,意思是“英明的统治”。这样一来,一个革新之后的君主体系就相当于西方的基督教了。明治尽管没有多大实权,但在精神上他是国家团结的象征。真正统治国家的是他身后的武士,而天皇只不过是个傀儡。
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身着西式军装出现在日本政府的官员面前。那些官员们也是个个身穿西式军装,就连身旁那些宫女们也穿着西式服装。那一天,明治天皇宣布了一部西式宪法。但事实上,这部宪法也只是有个西式的名字而已。
在西方,宪法是“由人民制定,为人民服务”的,它规定出公民的权利并限制政府的权力。可明治宪法恰恰相反,它是一部自上而下的法规。它是“天皇的礼物”,“天皇把它赐予这个国家”。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帝国的首领”,是“所有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是“所有主权的管理者”。明治天皇是法律的源泉,他凌驾于宪法之上。他可以发布条例来取代法律,他可以任命和罢免政府里的任何官员,甚至连帝国议会(日本的国会)的成员也不例外。这部宪法的目的不是限制天皇的权力,而是确保他拥有高于政府的无限权力。日本人都不能被称为是国家的公民,正确的说法是,所有日本人都是皇帝的�“Shinmin/臣民”(Shinmin的�意思是“忠顺地服从命令的人”),因此,日本也就不需要像《人权法案》这样的法规。实际上,日本设立这部宪法的目的不是满足人民的内在需要,而只是做秀给外国人看的,它想让外国人看到,日本是一个讲求法制的文明国家。与其说这部宪法的出现是因国内实际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回应外来势力的干预。
为了确保武士阶级的至高地位,宪法规定天皇和军方可直接接触。陆军和海军将领可绕过行政部门直接向天皇报告,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军队是日本的第二个政府。由于军方可以同天皇直接联系,这就为军人罩上了一个神秘光环,仿佛他们的使命就是效忠于神。
当时,广大非洲和亚洲地区都已处在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控制之下,因此,日本也决意要和帝国主义竞争,跨越日本海去剥削他软弱的邻国。
那时的中国就像是一盘散沙,无可救药,面对欧美列强无计可施。正如我上学时的老师约翰·多沃教授所说的那样,“中国就像个西瓜,欧美列强争抢着瓜分它”。当时的朝鲜也非常落后,未能像日本一样沿着西方的道路迅速文明起来。“我们不能等到邻国文明起来之后再团结一致去建立一个强大的亚洲,”福泽谕吉写道,他是一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者,他还认为,“我们必须打破眼前这种格局,我们应该在前进的道路上加入西方文明国家的队伍。我们不能给朝鲜和中国任何特殊的对待,而应像西方国家对待我们那样来对付朝鲜和中国。”当时的日本流行一首童谣,唱的是:
世上有部万国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