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3/4 页)
险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厅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核价员,出租车司机,各类售票员,检票员,计算机录入员,办公室文秘。
三、对未经明确的行业、工种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首先招用本市常住户口的劳动力,如招用不足的,凭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向市、区、县劳动局申报使用外地人员的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刚看到这项规定的第一个行业工种“尸体整容工、尸体火化工、墓地管理员”,我心里就直想笑。我们的劳动部门也真好意思将这些工种内容公布出来,也真好意思将这些人身歧视大白于天下。早听说中国人到日本打工,最差的工作但收入较高的工作是背死尸。今天我们的农民在伟大首都也只能干这样的工作。真使人不知是什么滋味。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了,难道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择业方面还要有这样的等级差别吗?难道外地民工天生就只适宜干“粪便净化处理工、公厕保洁工、垃圾处理工、粪便净化处理工”一类的工作吗?自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都会发布新的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工种。这些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1998年的36个,直至2000年的103个。这种带有歧视性的就业政策同时又配以严厉的治安行政手段。
工作权是有关人类生存最重要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由于劳动力大量过剩,因此今后工作机会的争夺是残酷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全民来进行讨论。那一天我在中国政法大学做报告,有一学生提问:广东一些地方靠内地廉价劳动力发展起来,现在又限制这些劳动力,排斥这些简单劳动力,这与当年美国的做法有什么两样?用华工开发了西部,开发完后又一脚将华工踢开。这一问题提得好尖锐,真使我无言以对。
用工问题的确处处存在,不仅在国际国内,甚至在一个企业里到处都可以发现工作权问题。请仔细理解联合国公约的这句话:“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要做到“人人应有机会自由选择工作”实际上是很难的。不要说计划经济时期了,就是在今天,要想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工作也要费尽心机。许多家长为了孩子就业找好工作,走后门拉关系,请客送礼递红包。尽管如此,能达到心愿的也不多。
我在年轻时代深深尝受过不能自由选择工作的苦恼。例如,我们文革中那几届学生到了1968年被统统剥夺了继续学习的权利,被统统分配到农村、工厂或农场。1968年那年我才16岁,还未到法定的工作年龄,身板骨也不结实,不适合干沉重的体力劳动。尽管这样我还是被分到济南456厂工作。这是当时五机部的一个下属企业,主要是制造矿用硝胺炸药和TNT炸药。厂里最苦最累的活就是装药车间,我偏偏就被分配到这一车间。这个车间不仅累,而且有毒。说累是指它的工作量,一上班就坐在装药机前一管接一管的装药。搞过爆破的人都见过那种管状硝胺炸药,这种炸药我一天装过大约上万根,曾创造过车间的最高记录。那工作状态就和卓别林电影中的一个角色一样,整天机械地拧螺丝,最后整个身体动作都成了一种机械地拧动状态。这就是马克思说过的单一职业对人的“异化”。刚进厂的那一年我才16岁,用今天的眼光看还是一个身体十分单薄的中学生。
这个车间令人最不愿干的还有另一原因,那就是有毒。硝胺炸药中掺有TNT,TNT这种东西通过呼吸、食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后,能破坏人的肌体,导致贫血和肝炎等病症。所以,我们上班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更衣室换衣服,把平常穿的衣服从里到外统统扒光,换上一套完全在车间里穿的衣服。然后再戴上帽子和厚厚的大口罩,将领口、袖口、裤口都统统扎严实。因为硝胺炸药是用粉碎了的药面做成的,车间里整天弥漫的是炸药的粉尘。工人们所穿的工作服就是为了挡住药面粉尘进入人体。但要想阻挡粉尘不进入人体是不可能的。口罩再厚也有粉面被呼进肺中。衣服再厚,也有粉尘侵入。特别是到了夏天,不管天气多热,都要被衣服包裹得严严的。一出汗,粉面都沾到了衣服上,顺着汗水向皮肤里渗透。所以,工人们抵挡毒害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下班后回宿舍喝茶涮肠子,到食堂吃大肉强壮身体。当时我们那个车间每个工人每个月的保健费是9。5元,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啊。在那个年代一月伙食费也不过十元八元的。尽管如此,这个厂的老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