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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久经沙场,须知上阵之后,生死便尽要抛诸脑后,万事皆以气势第一。她身体强壮,臂力比男子更胜,故而专拣这金刀为武器,一旦团团舞开,当真是气吞山河,万夫莫敌。不少武将本来武艺远胜于她,但因输在气势之上,往往还没看清刀势,便已身首异处,故她名气越叫越响,令人闻名丧胆。
但因只顾了气势,她的刀法中,有一致命缺陷——招式破绽过多。
倘若对手精于速度、眼力,她的气焰就算再嚣张百倍,也是无用。
冬水自幼与谷中前辈习墨家剑法、兵家武功,其中兵家讲究诡异多变、审时度势,经过这二十年来日夜不停的训练,一眼看穿旁人何强何弱,于她而言易如反掌。
她有数次机会可击倒毛氏,然而投鼠忌器,倘若击伤了毛氏,她手下怒起反扑,桓夷光必然无法逃脱。
冬水唯有耐心等待,等待可一举活捉毛氏的契机。
却不知,旁人万万容不得她等待。
几名前秦兵士为避她耳目,竟是绕了个大圈子,用了将近一炷香的功夫,才抵桓夷光背后。
“姑娘,你还不肯认输么?”打斗正酣,毛氏忽地收手笑道。
看她骤然收手。身上百骸俱是破绽,冬水心头大喜,正待施展擒拿之术,不料她竟笑吟吟地看向她身后。
与此同时,桓夷光被钢刀架颈,不禁怒喝道:“你们怎地不守约定?”
冬水脸色大变,急扭了身子,宝剑携千钧之力,直击桓夷光身边士兵。然而她情急之下,竟失了分寸,只觉肩上一重,金刀刀刃已停在脖旁。
毛氏手上极有分寸,金刀虽重,但未能伤到冬水一根发丝。与此同时,冬水手中长剑,已划破那士兵手臂。颗颗血珠顺着剑痕落下,但那士兵强忍伤痛,手中钢刀依旧稳稳逼着桓夷光咽喉。
“没有用的,你就算能在他动手之前斩下那手臂,我也可一刀杀了你。这位姑娘又不会武功,你既死了,还不尽我鱼肉么?”毛氏轻笑道,“更何况,我本就没想杀了她。”
她复看向桓夷光,啧啧道:“可真是个美人,不如让我带回去,配个将军作夫人呐。”
桓夷光身子一倾,白如玉的颈间顿被锋锐钢刀抹了一缕红痕:“你卑鄙无耻,出尔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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