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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她被逼着二选一,她当然宁愿跟他出来吃饭,也不要让他去她家里吃阿拜。开什么玩笑啊!她怎么可能带个大男人到她租的小套房里?
“你不是已经先吃了开胃菜了?”他优雅的拿着餐巾轻抿着嘴唇。
这一间刚开幕不久的餐厅他早就想来,听说主厨是由法国一间很有特色的餐厅挖过来的,这让他更加期待。
方才,她跟他闹了好一会儿,所以一到餐厅后,他就马上先让侍者上开胃菜给饿到脸色发白的她。
“先生,这是您点的ChateauChevalBlanc1995。”侍者让他确认酒瓶后,在一旁的桌子点了蜡烛,就着烛光检查酒渣,接着将酒缓缓的倒入醒酒瓶里静置着。
“他在干什么?”唐喻旋好奇的看着那位侍者娴熟优雅的动作。
“醒酒。”他说道。
“不能直接喝,或是先上主菜吗?”
“让酒醒一下,再搭着主餐,会更完美。”这是他的坚持。
“红酒还要醒?你是童话故事看太多还是喝酒喝坏了脑袋?酒又不是睡美人,你干脆让它伸个懒腰、做个早操再拿来喝,不是更好?喔!还是你当它是红酒公主,被坏巫婆给毒昏了,那你不会去亲它一下吗?醒醒醒,在它醒来前,我已经被祖灵给招去了。”
她现在已经饿到快昏倒、饿到胡言乱语。方才前菜她选择了熏鲑鱼,盘中那朵比玫瑰还小的玫瑰型鲑鱼,完全没有让她止饿。
“红酒公主?这说法还挺有创意的!”过去不少人跟他用餐时曾问他什么是醒酒,但是这姑娘的反应还蛮有趣的。
“你……”她气得差点又拍了桌子,但是看着餐厅里满满的客人,她险些拍上桌子的手又不甘不愿的收回腿上。
“别气,醒酒是让陈年红酒能加速氧化熟成并且柔化单宁,让它的味道更丰富、更有层次,你等会儿喝喝看。”
“要醒多久?”虽然方才他对酒的专业让她稍微赞赏了一下,但是肚子又咕噜咕噜叫后,所有的赞赏又消失一空。
“半小时。”他发现昏黄灯光下的她,看起来又别有一番韵味。
“卓元勋,你不是喊肚子饿?像这种正式的西餐,应该是好好找个有时间的日子来吃,为什么要挑这种大家都饿到快昏倒的时间来吃?光是醒酒的时间,就是我吃完一顿饭还洗好碗的时间了!”天啊!她还得回家准备考试耶!
“法式料理会比较慢,它就像艺术品般,美丽有深度且美味,我深深的爱着这种料理。”
“为什么不吃个蚵仔煎跟面线羹?我也深深的认为这是很传统且有特色的台湾小吃,吃得饱也不用等半天。”她家巷子口婆婆卖的蚵仔煎与面线羹,是她吃过最美味的了。
如果不是因为钥匙在他手上,她现在说不定早吃饱饱、洗好澡,准备休息了。
“我从不吃路边摊。”从小到大,热爱美食的父母就带着他吃遍了世界各地顶极美食,在他的刻板印象里,坐在没冷气且碗盘迭高高的路边摊,是不卫生的代表。
“你没吃过蚵仔煎跟面线羹这种人间美食?”
“没兴趣,也不会想吃。”他看向窗外排队的人潮。
对他而言,这里的东西才是美食。
“笨蛋!”错过路边摊的小吃,他真是大笨蛋一个!
不过眼前卓元勋那对美食执著认真的模样,倒让她有些不习惯,因为平时的他总是一副玩世不恭、混世魔王的样子。
可能是方才餐前酒的关系,在侍者送来前菜后,她开始觉得有些热,于是脱下了小外套。
“你手上那是什么?”他好奇的看着穿着白色细肩带上衣的她,左手手臂上的刺青,深色图案在皮肤白皙细腻的她身上,更加明显。
“蛇。”她抬起了左手臂,让他看得清楚些。
“音乐老师还刺青?现在的年轻人真劲爆!别的不刺竟然刺蛇,你以为你是梅杜莎妖女吗?”他忍不住想伸手将她的手臂拉近些,好看清楚那漂亮的图腾。
“那是百步蛇,是我们的祖灵,不要把希腊神话拿来混为一谈。还有,下次你说话时再随便动手动脚,我要是没把你丢到山上给猴子看,我就跟你姓!”她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怎么有这么无聊的男人?才刚在心里想说他认真的模样还挺吸引人的,不到一分钟,他就又恢复原形!
“想跟我姓?嫁给我就可以了。”他扬起一边的嘴角,笑得很坏。
“嫁你?你要入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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