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又来一波 (12)(第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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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啊小面包啊也的确好吃,不过不吃也就不吃了,对冰棍雪糕更没什么偏好。
这一点,实话实说,要感谢太后。
小时候零用充足。
对于别人来说很难得的冰激凌雪糕对于我来说就是日常——那个时候是这样的,小灰灰现在还记忆深刻,说八毛钱的娃娃头雪糕,当时谁要能吃那个,简直美死了!我说我每天吃一个,他看着我看了好半天。我说我们小学门口左手边有一个卖雪糕冰棍的摊位,我有一段时间,就每天去买一个娃娃头┐(~)┌
现在想想,的确是奢侈的。
九十年代初,一般人的工资也就一百多。
九十年代后期,我看有个作者晒自己当年的收入,97年的时候大概是四百多块。
我刚才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我买雪糕的时候应该是九十年代初期——又一次暴露年龄了!
开封现在的工资一般是四千左右,换算过来,就是我每天中午花三十多块钱去吃一个雪糕,嘤嘤嘤嘤,原来我有这么富裕的时候!
——要是现在Q7这么干,我大概率都是不愿意的!我自己也不会这么吃,三十多块,都能去吃土大力套餐了!不过娃娃头好像现在也只卖一块……
啊,又说远了,就是Q7没对零食多感兴趣,倒是对人家放在桌子上的这个大便捶很有兴趣,拿在手里不肯丢,那姐姐就送给他,他一直放在自己的床上,经常拿着锤来锤去,现在还给起了个名字叫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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