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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客厅玄关处静默了一会儿,安乐拿了袋干果意兴阑珊的回屋,换上睡衣爬上床懒散趴着,抽出床边书桌上那本牡丹正在看到一半的恐怖小说翻看,空寂的房里只闻翻书声、啃咬声及桌上那个精致的黄铜闹钟的嗒嗒走动声。
“……”,一阵悦耳的钢琴铃声突兀响起,把他吓了一跳,四下张望,没发现有能发出这类声音的东西。声音一直连续响着,他静听了片刻,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牡丹的电话,见屏幕上那号码却是牡丹的,顿时疑惑不已,接通:“你没拿电话?”
“在睡觉还是看书?”牡丹悠然问。
“翻你没看完的小说。你没带电话只把卡带走了?”安乐追问,“你不是在原始森林么?那地方还有信号?”
“你还真当如今还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原始森林么?这儿有卫星信号,一般的通讯设备都能正常使用。还有,我带电话了,那个是特意留给你的,无聊的时候我会骚扰你。比如这个时候。”牡丹笑得有些恶劣。
“小布他们呢?那儿有人家吧?无聊了就出去猎个艳啊,就你们这姿色往路边一摆,相信只要是女人见了都会流盘旋的。”安乐边看书边慢条斯理道,“听说那种地方常有变态大叔出没,你要小心,你那小模样不仅能招蜂引蝶,还能招苍蝇臭虫。”
“是有点无聊,宁珂和小布进林子里捉野味了,房里只剩我一人。”牡丹说得有点可怜,“娃娃呢?在书房写作业了额?”
“下午和洛扬一起把他对到李伯那儿去了,我也是一个人。怎么,一日不见真如隔三秋了?你很喜欢娃娃么?还是你喜欢小孩儿?”安乐随意问,注意力大半集中在眼下翻到的章节内容上。
“娃娃很可爱,很讨人喜欢。我喜欢聪明伶俐的孩子。”牡丹如是答。
“……唔。再过了几年你就有自己的孩子喜欢了。”
“几年?”
“我怎么知道!你爱几年就几年!”安乐薄怒起,揪起床幔撩到一边,等着床头精致的雕花床架,“不跟你说了,我正看到关键处。还有,我上班不会带电话去的。就这样,拜。”
不由分说便挂了。
“我真……讨厌你!”安乐对着电话咬牙切齿,然后扔进抽屉里锁上,眼不见为净。长吁一气后,他合上书,翻身平躺望着头顶轻摇的床幔,闭上眼睛把脑子放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是那宁静的面容上眉头轻蹙着,淡淡的忧愁隐现。
十点半时,他突然惊醒了,迷登登的神智尚未回脑,怔愣了片刻才想到自己是在家,眼下应该换衣服去上班了。跳下床进浴室梳洗一番,临出门前迟疑了片刻,又回房把抽屉里的电话拿上,忿忿的塞进衣袋里,拉紧围巾顶着寒风到站牌处等车。
608路公车带起一阵强风飞驰而来,司机打开门笑眯眯对他道:“我今天跟同事换了班,居然又见你了,真巧。”
“现在总比凌晨好。”安乐笑应,坐上离司机位最近的侧位,“你们也辛苦,这么大冷天的,每天要在路上奔六个小时,来回一趟才能休息一下,腿不给坐僵坐麻了?”
“嘿,还行吧,习惯就好。”司机傻笑,“人就这样,没做这事的时候总顾虑着这不好那不妥,可当真正做时才发现,其实也就这么一回事,习惯了就什么都好了。就像常年在国外习惯吃面包喝牛奶的人,回国后见到咱的面点总会皱眉,可一尝过了,嘿,原来好吃的啊!从此就天天面点豆浆了。”
“只是习惯么?”安乐若有所思的轻喃。
“当然不仅仅是习惯。”司机听到了,回答,“适应能力再好的人碰上自己真正讨厌的东西时,也不可能习惯得了的。会习惯是因为心里先认同了,然后慢慢接受,时间长了才会打心里喜欢。”
“……”安乐愕然失笑,“你这番话说得有点抽象,不过也挺有道理的。”
“嘿,词汇贫乏,我表达不出来,但真觉得是这样没错,我见过不少人这样转变。”
“嗯。”
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着,车子到站了。安乐跟司机道别后匆匆跑到行管略隐蔽的外置电梯口,碰巧见凌沐和白瑾,笑盈盈打了个招呼,一同上到酒馆。他去换了衣服出来,见原坐在吧边的白瑾两身边又一溜多了三个男人。一个是牡丹称为二哥、他人称为二少的年轻男人;另一个很面生,二十七八岁左右,不像是常到酒馆的客人;最后一个是他讨厌的易朗。
“安乐?”
安乐本想佯装不见的,可二少却清晰的叫出了他的名字,不得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