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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杜拉看了完全呈茫然状的刘芒一眼,不动声色地答道,“她是我的人。”
法迪大叔虽然感到有些吃惊,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事自己不该多问。不过看到阿布杜拉伸手将刘芒拉到身边时,他才像是蓦的想起了什么,面有喜色道,“殿下,难道您的病已经好了吗?”
阿布摇了摇头,望向刘芒的眼中流泻出了几分眷恋,“只有她才不会令我犯病。”
这一刻,法迪大叔已经心明如镜——王子,爱着那个异族的姑娘。他笑了笑,“殿下,我的小女儿丽玛和这姑娘年纪相仿,要不要安排这位姑娘和丽玛一起住?”
阿布杜拉思索了几秒,问了一句,“丽玛她懂英语吗?”或许是有了前车之鉴,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小看刘芒的逃跑能力了,所以将她隔绝在一个语言不通的环境才是最保险的。就她那几句三脚猫当地语言,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交流。更何况,这里说的还是部落方言。
“英语?当然不会。我们这里的姑娘只会本民族的语言。”法迪大叔隐隐约约也猜到了些什么,王子似乎并不希望这姑娘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
果然,听他这么说,王子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我就先带你们去休息吧,另外叫他们准备晚饭。”法迪大叔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直笑,“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他们往村子里走的时候,从橄榄树林的方向突然斜地里冲出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几位保镖脸色微变,立刻挡在了王子的身前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可那匹马儿却好像是在和他们闹着玩,不等保镖再做出下一步的行动就稳稳停了下来。马背上的肇事者还没开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飘散在了空气中。
刘芒抬头望去,才发现那肇事者是个不到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那新月般迷人的眉毛下,一双如小鹿般温存的浅褐色大眼睛正忽闪忽闪地注视着大家,红扑扑的脸蛋上渗出的晶莹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骑马装束,与众不同的头巾包扎法令她看上去更是清丽明朗英姿飒爽。
看惯了那些在长袍下将自己掩藏起来的当地女人,此刻出现的这位姑娘就像是炎炎夏日下一汪清亮的泉水,不禁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只是这么一眼,刘芒就对她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殿下,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小女儿丽玛,这孩子实在太淘气了。”说着,法迪大叔又朝着那个姑娘厉喝一声,“丽玛,还不下来!”
那个叫做丽玛的姑娘嘻嘻笑着吐了吐舌,潇洒地从马上一跃而下,冲着法迪大叔撒娇道,“父亲,我只是开个玩笑嘛。”她的目光落在了王子的脸上,大大咧咧问道,“这位就是您说的要来这里住几天的王储殿下吗?”说着,她脚下朝前走了两步。
“停在那里不要动!我不是和你说过要不许太靠近王储吗?”法迪大叔惊慌地挡在了她的面前。对于王子来说,丽玛无疑就是一枚“定时炸弹”。
丽玛做了个鬼脸,耸了耸肩,又将目光转向了刘芒,“咦?这孩子又是谁?”
“行了行了,你把这姑娘带到你的隔壁房间,这几天她就暂时和你住了。”法迪大叔头痛地扶额,显然希望这个喜欢惹事的小女儿早点从眼前消失。
丽玛歪着脑袋打量了刘芒几眼,笑着点了点头,“好啊,我正愁没人和我玩呢。”她冲着刘芒眨了眨眼,大大方方道,“我是丽玛,你叫什么名字?”
刘芒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子殿下。
“她是村长法迪大叔的小女儿丽玛,”阿布杜拉淡淡道,“这几天你就和她一起住。”
刘芒对那女孩很有好感,所以听王子这么安排倒也没有意见,只是这个小地方前不着村后不挨店,想要从这里逃跑看来又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王子就是王子,仅仅凭她的一个眼神就猜到了她的那点小心思。他微微扬起嘴角,趁别人没注意低下头在她的耳边低声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从这里逃走的话,起码要在沙漠里走上七八天才能看到人烟。若是不怕死,你大可以去试试。”
刘芒顿时感到一阵胸闷,不服气地转过头想要表达不满,正好看到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幽深如深潭的眼神,以及,嘴角那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笑意。她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明明白白用眼神告诉他,“我,就要逃给你看!”
刘芒跟着丽玛不一会儿就到了将要借住的房间,一路上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