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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那时起开始在意了。
他那时想:我不是心疼她,是我们在一起双修,她不能把自己的伤痛当一回事,我就得当一回事,我们一起双修,我是有这个责任的。
从此之后,君意即使只是被玫瑰花刺刺伤手指,他都会耗用灵力帮她治到完好如初。
第五年的时候,旭光决定离开了,为了境界突破去一个不遥远但凶险异常的地方。
不知为何,漫漫求真路上,他的眼前总是出现她的身影,小小的较弱身影,还会自动换表情,淡然的表情,认真的表情,还有发飙火大的表情,落寞的、决然的、不舍的
生死关头,他眼前没有出现宁静的海,而是她,是傻乎乎的她不管不顾在伏岱大殿向他飞身而来的身影。
“不行,我不能死我得回去,回去告诉她别在我眼前出现了,简直要烦死了”
第二二六章 试胆大会之环抱(无耻继续)
不知为何,漫漫求真路上,他的眼前总是出现她的身影,小小的较弱身影,还会自动换表情,淡然的表情,认真的表情,还有发飙火大的表情,落寞的、决然的、不舍的
生死关头,他眼前没有出现宁静的海,而是她,是傻乎乎的她不管不顾在伏岱大殿向他飞身而来的身影。
“不行,我不能死我得回去,回去告诉她别在我眼前出现了,简直要烦死了”
这样想着,旭光才能撑住最后一口气回到花田。
时光就是有这样的魔法,无论是人、灵、妖、神,无论是什么,只要是有感情的,在一起放在时光这个魔法机里发酵,就会互相产生感情。
再厉害的生灵都会中招的。
旭光当然也中招了。
他记得他化形为小狐狸回到那片花田,回到那一间花房,回到了她身边,得到了她的照顾。
但他忽然发现一个大问题:他没法说自己就是旭光,一只没有尾巴的遍身鳞伤的小狐狸,太没面子了!他其实不是太要面子的人,但在她面前就很在乎,甚至有了悄悄离开等以后厉害了再回来的想法。
好在君意一直没有揭穿他的身份,假装不知道,假装了很久,一直到他习惯了,一直到相处得又很轻松愉快了才自然而然叫出来。那时,他都没有意识到什么,一切都那么的自然。
虽然喜欢,自然地如纯净的空气一般喜欢,但他没有表示,甚至那天君意醉酒后表白了,他都没有任何表示。
他做了一个懦夫。
他是天狐,身上流的一半是灵狐的血液,一半流的是神的血液,他不想也不能娶一个普通人类白头偕老,而他知道,她要的只有“白头偕老”这四个字,他可以给她浪漫美好的过程,甚至能给她一个圆满的结局,但偏偏给不了这个四个字。
他只能给她这样的爱,放手的爱。
他以为自己能放手,毕竟他以前就放手过很多次,爱情是什么?一时的冲动和极度的好感,巧合的相遇,加几滴曲折的过程做催化,如此而已。
怎么来的,怎么离去。
时光会冲淡一切。
那时,他是这么深信的,他是什么人?天狐!天狐王朝最优秀的天狐!天狐中的天狐!有什么他没有经历过的!有什么他无法战胜的!
他要再次挑战时光的魔法!
收到挑战,时光笑了。
时光一笑,旭光就败了。
旭光或许可以战胜一时的冲动,可以忽视对君意的好感,可以对命中注定一般的邂逅嗤之以鼻,可以把两人的共同的经历权当剧情,可以把曾经的同生共死当做美好的记忆封存。
但他无法抗拒时光对他的改变,有一天他忽然发现,他竟然喜欢上了君意的手,有皱纹有老茧的手指,他那天没事呆呆地看着看着,竟然觉得很好看。
苍天啊,他明明喜欢的是花瓣一般娇嫩的肌肤,镀着一层月光般的白皙的手指。
君意的手指,有很多纹路,细小的纹路很多,比较深的纹路更多,手指头虽然修长,但关节长得比较粗大,关节突出的手指头明明是最丑的,反正怎么看都不属于好看的级别,跟旭光一贯的审美观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室八百层。
竟然是看习惯了,就觉得好看了。
他不能接受了,太不能接受了,他火大的时候就咬君意的手,因为实在太火大了,因为竟然他喜欢这双有皱纹又老茧的又关节突出的手使劲儿揉自己的耳朵!
他真的是火大得要死!
皇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