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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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