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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亮了,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工作就要开始了。
我不是打更的,那太侮辱整夜不睡尽心尽力的打更大姐了。
我也不是城头的守卫,那更对不起为国为家尽忠职守的将士了。
“喂,日,你已经窝在这里两个月没开工了,吃我的住我的用我的穿我的,到今天已经是三百六十七两零五个铜板了。”身后脚步沙沙,带着一股独特粘腻的嗲声,在不远处停下。
是夜,我连头都不用回,能如此靠近我却又在不经意间让我听到她的声音,还来不及出声,她已停在我所能容忍近身的最边缘,发出无害甜腻的嗓音。
我手指一动,酒杯回旋,以电光般的速度飞向身后,直击她的面门。
“哎呀……”假的不能再假的声音,她斜斜的慢慢歪倒,血红色的艳丽长裙划出比残阳余晖更美丽的风景,如满天云霞一般的飞舞,慢慢归于平静,再见人时,已是身躯半倚着大石,秀发长垂如瀑,娇艳半开的玫瑰花插在鬓边犹带水气。
雪白修长如白玉雕成的手指在杯沿一划,两指间戏法般多了一粒龙眼大小的珍珠,“日,你比以往大方了不少呀。”腻声中,笑意十足,“似乎是上一次我们在那个城守家里偷来的两件宝贝之一吧,这么快‘夜明珠’就给我了,是不是身上没银子了?”
对,我的职业,是走千家盗万户的贼。
不是雅贼,我不偷香窃玉,我就是个十足十偷银子的贼。
对面这个女人,就是我的搭档。
“为什么你喊我的时候不能加个前缀?单喊一个日字听着怪怪的。”我抽抽嘴角,勾勾手指。
她意会的手指一动,不知从哪变出一个白瓷的酒壶,滴溜溜的朝我飞来,“你想我喊什么?日姐姐?日妹妹?有差别吗?反正你我都是女人,没人会想歪。”
好吧,我承认,没差别。
这个女人,性格比我张扬,打扮比我花俏,行事比我乖张,有时候我都觉得日这个字比较适合她而不适合我。
当然,她也有极会隐藏的一面,合作到今天,我除了那身大红袍外,看见的只有一张黄金面具,那面具下的容颜,从不曾窥探过半分,比起我大大咧咧的露着脸,她比我更懂得保护自己。
两年前,我因为囊中羞涩而窜入一个富户家里准备窃点盘缠‘劫富济贫’一下,正偷的开心间,心中的警兆让我弹出飞刀的同时回首。
梧桐树间,飘飞的红衫像盛放的玫瑰花海,金色的面具反射着月色的冷冷银辉,白玉手指尖轻拈着我的飞刀,那甜腻的嗓音轻轻的传入我的耳内,“你是我见过的轻功最好的人,下手也够狠,可见舔过血,不如我们合作,我踩点你下手,有银子偷银子,没银子偷人,怎么样?”
她所谓的偷人,既不是裹着个大活人偷,也不是勾搭别人家的大爷小爷,而是偷人头,半夜三更,小刀一挥,血吹落,钱入帐。
说起来,我们似乎捞过界了,连人家杀手的行当也抢了,不过我杀的都是该杀的,偷的也是该偷的,所以我们应该光荣而伟大的被称之为——侠盗。
侠盗不侠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很多人被我们吓到,生怕被我们惦记上家产,提到‘日夜双鬼’就咬牙切齿,虽然每次我们留下的名头是‘日夜双侠’。
双未必是一对,也代表两个,我和夜从未问过彼此的来历,所以我们只是各自独立的两个人,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好,这是我和她之间的默契,守着自己的领地,小心不侵犯对方,即使在同一个屋檐下。
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人,知道对方的,少不得要拿自己的换,而我,没有换的打算。
我轻轻的含下一口酒,让那柔滑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半眯着眼感受着风中丝丝清凉寒意,“有没有不关你的事,反正给你抵账。”
她手指拈着那粒珍珠把玩着,看乳白光晕在她手指间飞快的旋转,看那修长眼花缭乱的玩着花俏,让人无法忽略那葱白细嫩的手指间会蕴含着怎样的力量。
这是一双美的毫无瑕疵的手,似最上等的白玉雕成,泛着透明水嫩的光泽,柔软时能轻易挑开天下间最难的锁,坚硬时两只手指轻巧捏碎武林高手的脖子。
不过,夜是女人,在这个女子为尊,主家在外的世界里,她这双漂亮的胜过男子的手只怕得不到半点羡慕,只会换来嘲笑——手上无茧,怎能持家养夫?
“给我抵账?”她轻飘飘的吹了口气,手中的珍珠顿时失去了踪迹,“那也只够还你之前的债,刚才那壶酒另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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