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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盛夏的季节,是萤火虫最多的时候,陆莫程起身之前她请他帮忙做了最后一件事,借口说夜晚的田野不算安全,她需要帮助。后者想了想,也觉得有理。
小的时候老白带着她去过一个地方,夏夜的丛林间,如同繁星一样明亮的萤火虫,成了她童年中最为美好的一段回忆。
靠着繁星锦起家的老白越到后来越是控制了繁星锦的产量,这两年几乎已绝版,偶尔在逼得没办法的情况下,白雅会亲自动手制作一两匹,但手抓萤火虫这事从来都是她自己在做,这个地方,她原本是打算等萧郁年纪再大些时带他来的,箫哲那样的人是绝不会把配方交给他的。
饶是陆莫程都有些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树丛间,草堆上,天空里,满满的全是一闪一闪的光芒。停下脚步,夜太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沈西辞却是感叹万千:“我爹是无意中发现这个地方的,小时候他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我都不想出去了。是不是很美?”
陆莫程点了点头,“我能带别人来吗?”
她愣了愣,带别人来做什么?
“言儿喜欢繁星锦,如果带她来这个地方,应该会很开心吧。”
“言儿?是你想送繁星锦的那个姑娘?”这么亲密的称呼,必然是不一般的关系吧。
陆莫程没有打断回答她这个问题,取出身后的网便动手开始捕捉萤火虫。沈西辞却上了心,她问过问什么要称呼她沈儿这个问题,陆莫程给的答案很简单粗暴,沈西辞没有名字,应该说没人知道她原本的名字,是当年赫赫有名的琴师沈繁之女,所以他叫她沈儿。
习惯了。
沈儿是随口叫的,言儿却是一个人的名字。
陆莫程没有给她机会问出言儿的消息便消失了,他向来说一不二,他说走三个月谁也拦不住。
房间里挂满了同他捉来的萤火虫,她关上门,将窗户上挂上了黑色遮光的布帘,闭门将自己关了几天。
一条白手绢就被她染成了繁星锦的轮廓,光照不够,色泽不佳,但已足够用来引诱箫哲了。秀秀不识货,只觉得她这条帕子很是好看,非得用来给她绣点东西,沈西辞手工不怎么样,也就随她去了。秀秀绣工了得,半天时间就给她绣了株惟妙惟肖的梅花。
下午的时候有人来告诉说箫哲来找她了,伸手摸着梅花的纹路,她笑着点头:“让他去琴瑟阁等我吧。”
琴瑟阁是她会客的厢房,秀秀早早的准备好了檀香,好几日不去,身上原本熏出的香味已经褪了,如今又得沾染些了,陆莫程说了不喜欢后她也不太喜欢这香气了,果真很腻,下次换花香的好了,不过檀香还有些,不用完就可惜了。
箫哲回家后琢磨了许久,自己也试了许多法子,一点成效都没有,哪怕有能在晚上闪那么会儿的,第二天也就没光了,时间一天天过去,他没心情去谈别的生意,心里越发的烦了,今天李明月又和箫氏闹了矛盾,李明月是个好面子的主,表面当然维持着她好儿媳妇的样子,门一关气就全撒他身上了。箫哲就越发的闹心了,索性将衣服一批,出门避难去了。
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三辞坊,想着安静的沈西辞他就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来了。
这间房在三辞坊的最边角,主楼将外面的光全遮了去,即使在夏季,即使白日,也需得点上烛光来提亮光线,今天沈西辞没有点蜡烛。
箫哲没怎么在意,他本来就烦,暗点的光线倒叫人觉得舒服些。
将琴摆好,她没有急着弹琴,将衣摆收好,一边调试着一边询问:“萧老板似乎很烦恼的样子?”
“沈姑娘也看出来了?”自己态度是太明显了。
沈西辞轻笑一声:“我们这样的人,岂非这点都看不出。今日不添光,萧老板会不会觉得心里好受些?”
原来不点蜡烛是故意而为之,为了她想到这点,箫哲心里一阵感动。
沈西辞拨动了琴弦,人就这样,太过理所应当的好一点都不会觉得珍惜,只有得不到的人,一点微不足道的布施都能念念不忘。相恋之后分开的两人,相互指责着过去对方多好,现如今变了样,其实并非对方变了样,而是太过习惯之后那些好都被当做理所应当的习惯,再难从中得到一点温暖人心的味道。
现在的她和李明月比,李明月要做得比她多千倍万倍才能超越这些微不足道的好。
一曲终,她放下琴走上前来。不添光可不是为了他好,为的是要让他看见手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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