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 37 章(第2/2 页)
注明日期。公证遗嘱则可通过公证机构办理,具有最高的法律证据效力。
“立遗嘱也需要有见证人,见证人需要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他们的签字和声明对遗嘱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还有时效性的问题,一旦立了遗嘱,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在危急时刻立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书面或录音形式重新立遗嘱,那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失效。”①
司一诺很有耐心地讲解着,金鹏也很有耐心地倾听着,甚至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司律师,你给我录下来,我怕我忘了。”
司一诺照做。
金鹏如获至宝:“行,这回我就知道了,我会尽快立的。对了,司律师,把你的联系方式也给我加进去,谢谢你。”
司一诺输入自己的手机号保存为【司一诺律师】。
金鹏拿回手机时叮嘱他:“这件事要对小越保密哦。拜托你了司律师!”
司一诺:“好。请相信我。”
金鹏:“那律师咨询费用是多少?”
司一诺:“费用就不必啦,鹏叔,我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吃喝不愁,阿越可没收我钱。”
金鹏坚持要给:“那是你们的交情。跟我没多大关系。我请你帮忙,肯定是要付费的。”
司一诺:“那您等事情办完再结账吧。现在您只是咨询,还没彻底完成遗嘱。”
金鹏想立刻就写,他问司一诺:“你什么时候走?”
“计划的是中午。”
“那你上午有空吗?我上午去找两个见证人,咱们一口气立完!”
司一诺:“这恐怕不合适。我跟阿越关系很好。”他解释道,“如果遗嘱继承人跟律师关系亲近,会影响遗嘱的公正性。您需要另外找不认识的律师完成这件事。”
金鹏多看了他几眼:“这样啊……”
司一诺莫名有了几分压力:“是的。”
不知道鹏叔看出来没有。
也不知道鹏叔对阿越喜欢男人这件事是否知情、接纳度又如何……
“那就先不急。我稍后再给你打电话。你去忙吧。”金鹏又不着急立遗嘱了。
或者说,他不想让遗嘱有半点的被人质疑的可能存在。
所以,他准备听司一诺的建议,另外找律师立遗嘱。
昨天司一诺陪着小越和桃桃一起去游乐园玩,任劳任怨的;在民宿住了一星期,小越也不收他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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