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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学音乐,打算追随老哥的脚步。
现在李小虎虽然换了个人,但所掌握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却一点没丢。所以此时李小虎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哥们儿要当大明星了,他前世听了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好歌,这个世界里可全都没有。
但李小虎的第二个念头却是……我不要做明星。
李小虎的虚荣心其实也暴强,只不过他却没有兴趣把自己扒光了,放到大庭广众之下,让人去研究他身上有几根毫毛。
在李小虎的印象当中,明星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表面风光,其实没有一点**。
若是有可能,李小虎更愿意像前世一样,做个写手——当然,是畅销书写手,而不是前世那样的扑街末流网络写手。
只是很可惜,文采这种东西,不是穿越就能变好的,即使李小虎前世看过无数经典的小说,他也无法原封不动的还原过来。
真要让他动笔去写,再好的故事,都有可能被他写成扑街货。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小虎脸色忽然变得诡异起来,因为他刚刚才发现,原来穿越真的是有猪脚大礼包附赠的——他的脑袋居然里多出了一台电脑,只心念一动,马上就有无数经典的小说列出来,堆满了整个电脑屏幕……
………【第二章 要抄就抄金庸小说】………
李小虎动了动念头,选中一本金庸大师的《鹿鼎记》打开。
“第一回纵横钩党清流祸峭茜风期月旦评……”
“北风如刀,满地冰霜。江南近海滨的一条大路上,一队清兵手执刀枪,押着七辆囚车,冲风冒寒,向北而行……”
《鹿鼎记》第一回两万多字,李小虎看得很仔细,一个字都没有漏过,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放过。
他终于确定,这不是幻觉,幻觉不可能这么真实,就算真是幻觉,但达到这种地步,也变成真实了。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哈哈哈……”
李小虎忽然毫无征兆的大笑起来,笑得东倒西歪,眼泪都几乎出来了。
陡然得到这样的好处,任何人都会笑的。
只是李小虎不知道,若命运可以让他做出选择,他到底是愿意穿越过来,做个必将混得风生水起的猪脚,还是愿意留在前世的乡下老家,做个混吃等死的末流网络写手?
李小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金手指,可是却要承受与亲人永远相隔的痛苦,这世上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
此时食堂里的学生已经渐渐多起来,望着疯子一样大笑的李小虎,同学们都是绕道走,生怕惹毛了这个楞子。
“虎哥,什么事这么开心呢?”
李小虎的肩头忽然被人重重拍了一下,几个少年把餐盘顿在餐桌上,笑嘻嘻的看着他。学校这么大,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对李小虎敬而远之,再蛮横的人,也总有几个猪朋狗友。
李小虎愣了一下,目光从几个少年脸上扫过,淡淡摇了摇头:“没什么,忽然想到个笑话而已。我吃好了,先走一步……”
说着拿起已经见底的餐盘,蹭的起身,扬长而去。
几个少年面面相觑。
“这货今天怎么了?”
“谁知道……”
“不会是林月又给这货脸色看了吧?”
“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受到这种待遇很正常嘛……”
“这货不但是癞蛤蟆,而且还是个长得很挫的癞蛤蟆,拽什么拽嘛……”
“……”
这话有点违心,几个少年耸了耸肩,并没有附和。
平心而论,李小虎虽然长的不算十分帅气,但脸部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刚之气,不但不挫,反而可以称得上是个硬朗派的帅哥。
……
这几个少年是什么货色,李小虎从记忆中,早已经知道的一清二楚,所以他直接走人,懒得跟他们浪费口水。
回到教室,里面居然还坐着稀稀疏疏十几个同学,正埋头做着习题。这让身为过来人的李小虎,不由得升起几分感慨。
前世上高中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刻苦,整天废寝忘食的啃书,只可惜高考惨遭滑铁卢,只上了个二类本科。毕业出来找工作,又是处处碰壁。最后只得跑回老家,做个混吃等死的末流网络写手。
甩甩头抛开永别亲人的心烦,李小虎决定今生依然还是做个写手,但当然不是前世那样的扑街写手——要是原版照抄金庸小说也能扑街,那可就太离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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