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其他小说 > 过往如烟云下一句 > 第十三章 云彦

第十三章 云彦(第3/4 页)

目录
最新其他小说小说: 天灾行走于霍格沃茨诡异!被兽人领养后,我成了星球富二代晚承妆豪门双生花重生之炮灰女配闹翻天腹黑弟弟爱上我不见神君三千年三界四合院:死亡的背后穿越沈眉庄,摆脱甄嬛后成为赢家墨总,夫人又又又生了三胞胎完蛋!我养的小奶狗竟是腹黑大佬所有毛茸茸都爱我,都爱国人在奥特:我是希望之光庶女宠妃酒后失控,捡个御姐总裁当老婆快穿年代之旅途救赎那个偏执男二HP:奥古斯都波特重生后,公主抱着她的暗卫不撒手

轻轻拂袖,换了个

坐姿,看了眼云彦,见他似乎还有话要说,老师知道云彦想问什么,只是装作不知道。微微转过头,两只手指在一旁的碟子里挑选着坚果,似乎想找一颗好剥点的来尝一尝。云彦跪在地上,看着凌山在那里挑选果子,忍了好一会,想要问凌山,却半天不敢问出口。凌山见云彦不问,也不理他,随手挑起个果子,对莫愁道“这果子哪里来的,味道虽然不错,就是不太好剥,回头让人给好好拾掇拾掇,这吃果子还得自己边吃边剥才有趣儿。”凌山说着这话时,瞥了一眼云彦,莫愁自然听明白了凌山话里的一声,忙应了声,回头让人从新炒过。

云彦自然也是听见了凌山的话,想了半晌,终于鼓起勇气,微微挺直胸膛,双手抱拳过胸,道“母亲曾说过,陛下神通广大,知晓天下之事,云彦有一事请教。”凌山不着痕迹的笑了笑,不紧不慢的放心果子,转过身,淡淡的问道“何事。”云彦道“臣有一妹,千年前臣与母亲一起被凌云飞追杀时,流落凡间,因当时情况混乱,母亲来不及去人间找回妹妹,之后,就再也没有妹妹的消息,臣想请陛下帮忙,找回妹妹。”凌山闻言,微微皱眉,这可怎么找,这……这个云彦,还真会提问题。

“不必找了,若冰此前说过,你家妹妹留在忘忧谷的长明珠已经熄灭了,长明珠熄灭,你该知道是什么意思。”凌山看了一眼云彦,继续道“缘起缘灭,终有尽时,你与你家妹妹或许只能做数百年的兄妹,即便如今找到了,恐怕早已物是人非。”凌山说着,微微低头,手托着下巴,柔声道“回去吧,不必在执着的寻找了,告诉清霜,这个孩子,或许与她便只有数百年的缘分,让她不必介怀。”

“不必介怀?”云彦闻言,瞬间怒了,吼到“陛下说的轻巧,那是我的妹妹,她才不过三百岁,就被人害死在人间,或许陛下觉得无关紧要,可我的母亲为此痛苦千年,谁来抚慰她,若不是凌云飞,我一家人和和美美的,有怎会受着生离死别之痛苦。”凌山并不曾想到云彦会有如此反应,看了他一眼,道“回去将我的原话告诉清霜,她会想明白的。”凌山虽这般说了,但云彦却不依,倔着头道“既然陛下不愿做主,那云彦也不会与逍遥居和平相处,凌云飞欠下的债,既然他死了,就该由他凌季来还。”云彦说着,微微捂着心口,缓缓起身,弯腰稽首道“今日之事,是云彦鲁莽,冲撞了陛下,陛下若要惩罚,云彦接着,但我妹妹的仇,定要逍遥居血债血偿。”云彦说罢,起身直视凌山,眼神坚决,全然不怕凌山怒火。

凌山没想到云彦反应会如此激励,看来他对自己这个妹妹倒是疼爱的紧,只是如今这件事情,处理起来却有些麻烦。况且若是云彦一直与凌季过不去,那魔界就不会太平,看来,要想云彦放下报仇的念想,还得要清霜出来说句话才行。想到此处,凌山手微微一握,一卷书卷出现在手中,凌山将之抛向云彦,道“将此物交与清霜,她自然就会明白,还有,告诉你父亲,有些事情,或许就是命中注定,不必太过纠结,是善是恶,是孽还是缘,全在一念间。”凌山见云彦想要在继续问她,也不给云彦问的机会,继续道“你只消原话告诉你父亲母亲就可以了,旁的话也不要来问我,你的父母会告诉你答案,还有,本帝警告你,从地位身份来说,你与凌季算是平起平坐,从辈分来讲,凌季算是你师叔,你若再敢寻逍遥居麻烦、寻凌季的麻烦,本帝决不轻饶。”说着,轻轻挥手,对破浪道“你亲自送青宁王回忘忧谷,告诉若冰,把人看好了,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破浪将凌山蹙着眉头,知道她生气了,连忙拉了云彦,匆匆退下。

“七姐,当年那件事,我做的对吗?”凌山轻轻揉着脑袋,若有所思,七彩在一旁,并没有马上答话,而是看着凌山,缓缓说道“当年就算你不在,能改变这件事情吗?”凌山看了一眼七彩,叹了口气,继续道“亦山小的时候,我就算出这孩子该是有两段姻缘,却不曾算出,是这般模样。”七彩没有说话,凌山又道“或许这就是命吧,至于是孽还是缘,就看他们怎么处理了。”凌山说着,看了看远方,道“我过几日可能就要闭关了,从此闭关至少也得数百年,从此闭关,你替我守着。”七彩微微点头,她知道凌山从此闭关的重要性。只要过来这一次,凌山就能完整的恢复她曾经拥有的所有力量,浴火重生之后的她,不仅能将前世十数万年的修为找回了,还能完美的将魔界的浊气、魔气化腐朽为神奇,收为己用,从此力量源源不断,做到真正的不死不灭。

“对了,我好像有好多年没有看见英雄了,他们去哪儿了,不会又跟着云峰他们去凡间瞎胡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窈窕庶女今日不宜離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