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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维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死神来了。他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它,母亲死的时候,它就到过他家的房间。它是灰色的,既不是黑色的肃穆也不是白色的洁净,它是枯木燃烧后的死灰色,没有任何生命痕迹的一种颜色。
整个房间都被笼罩在那片灰色里,然后,灰色的空间揭开了一个角,一只枯瘦的爪子从里面伸出来,抓住妮可,又迅速地收回去了。动作快得肉眼几乎看不见,像死亡的到来一样不可预测。
它像一场雨、一次飓风,仅仅是一种现象,当人死时,就会发生的现象。这现场让维瑟感到很新鲜。
他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因为他酒量不错,所以宿醉的头痛倒不是很严重,他看了天花板好几秒,也没法反应过来自己在哪。他站起身,床上大片的血红和尸体让他吓了一跳,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干了什么。他又想起昨天的梦,房间里那么平静,再也感不到死神的气息。床上躺的只是一个肉块而已。
而一切惊慌经过了一夜也都冷却了下来,维瑟把窗帘揭开一角看了看外面,这里很幽静,也许说荒凉更为恰当,看上去不像经常有人造访。
怎么办?最好是快点走人,趁现在没人看见,不过可以预见他很快就可以在报纸上看到自己干的好事了。第二次了,他真是个和死亡结缘的人吗。
他利落地翻找了一下房间里的抽屉,想从里面找到一些值钱的东西。人性就是这么回事儿,以前他对此类行为不屑一顾,觉得要杀人就得干得酷点儿,可现在他脑袋里只一个钱字。
虽然这么说不好,但现在对他来说,钱确实比人命对他更重要。
他找到了三千六百块钱的现金,然后,猜猜他找到了什么,他在一个不起眼的抽屉里找到了一把左轮手枪和三十发子弹!
这可真是个大收获,维瑟惊喜地想,把枪放在口袋里,环顾一下左右,他突然意识到他有麻烦了,他在所有的地方都留下了指纹!
他并不是个专业的犯罪者,刚才找东西时他脑袋里完全没有关于警方会来取指纹的概念,现在整个屋子里都是他的指纹的脚印!他当然可以花一个上午擦干净它,但会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不说,万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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