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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想请慕市长今后研究这个问题时说句话。再一个目的是,我分管中级人民法院基建,市政府拨款1500万,总投入是1亿8,当时我想请求慕市长追加一部分拨款。就这么两个目的。”
这钱能不收吗?不收就是没有把梁副院长当成自己人,就是不想让他达到两个目的,那不就得罪了他吗?法院院长,哪怕是副院长,也是不能轻易得罪的。
慕绥新主要是充当收钱的角色,但他非常理解送钱人的心理。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给一位省里的老领导送过烟,只一盒,这一盒烟却没有送出去,于是对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那时候还很穷,那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买到的一盒很高级的香烟。但送的方法不对,领导没收。他过于殷勤了,打开包装,抽出一棵,给领导点上了火。自以为很完美,领导却误以为只给一棵尝尝,整包的不给。就说,我抽一棵尝尝就行了,剩下的拿回去吧!这么一来他的压力可就大了,回去以后“我就三夜没睡好觉,想啊想,他不收我的烟为什么,是对我有什么看法,还是不信任我,还是觉得我是另外的人,不是能靠得住的人?”
有三天不睡觉的体验,还能不设身处地的为送钱人着想吗?所以他说:“有些是我比较欣赏的干部,我不想伤害他的感情,我要收。还有一种是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我不能不收,我不收矛盾就暴露了,我不希望处在这种环境之中。”
收钱竟然可以变成掩盖矛盾,维系平衡的一种手段,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安全的政治环境。和尚不亲,帽子亲。
他举例子说:“像过去我和马向东有些矛盾,主要是后期在政治上有些矛盾,他愿意搞团团伙伙、朋友这样一些事情,我就要防备一点,这样他的一些好朋友就怕我另眼相看他们,尤其是在马向东被”两规“之后,原来跟他好的那些朋友都纷纷向我靠拢,给我送点钱,送点东西来看望我。这个时候我没有一个不收的,我全收了。我当时的想法是,不能暴露出我对他们的看法,我如果暴露出来有看法,就等于把自己置于矛盾的漩窝中了。我收了。有一个宁先杰,我收了10万,然后把这10万转给贫困户,也就是希望小学和贫困点。我不能退给他。”
因为建委主任宁先杰是马向东的铁哥们,一伙的。
收钱的慕绥新这样说,送钱的人怎么说呢?
沈阳客运集团总经理夏任凡对这个问题是很有研究的。他说:我们研究问题都有一个极端性,但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说我给老慕钱就起作用了,不给老慕钱就不起作用,只能说给老慕钱增加了浓度和气氛。在腐败的风气下,他如果不收我的钱,就是对我不信任,对我不放心。他收了我的钱,我很感动。他不属于廉政干部,但也不属于专门钻营捞钱的干部,他属于不拘小节,给我送也行,不送也可以,来者不拒,不来,你要有能力我也能用你。老慕不是一个纯粹的贪官。当然我送钱是有目的的,好了能起到激励作用,即对公让我的企业得到市长的支持,对私让领导信任我,最差也对企业和我个人起到一些保护作用。
把送钱收钱这样的行贿受贿行为,很温和地人情化了,并且归纳出很多理由,所以让夏任凡停下这种行为是很难的,让慕绥新承认巨额受贿的事实,他也很不情愿。
但是梅花的信来了。
他很想知道梅花的信息,她到底怎么样了,他很惦着她。办案人员说这是梅花的信。他一愣,当看到信封上的字迹后,他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打开一看,开头就是非常亲切的“老公”两个字,他便幸福地闭上眼睛,让妻子的呼唤声在空中久久盘旋。他太需要这个亲切的呼唤了。呼唤之后是什么呢?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老公:我把家里的钱和物都交给组织是正确的……”
他立刻不再往下看了,什么都完了,结束了。正确的,当然是正确的,而且是非常正确的。只是你正确了,我却错误了,犯罪了。
他不由得骂道:“妈的,她好了,我完了!”
“这些钱原本就不属于我们。这虽然是我俩的全部家产,但这些就如同一块石头压在我们心上。”
他硬着头皮读下去。她说得当然都是真理。批几个字,说几句话,就能得到数万元,或者数十万元。谁给定的这么高的稿费和讲话费?可是他全都受之无愧了。他履行职务给人办了一点事,却认为这是一种人情,对方认为是人情,他也跟着认为是人情,就把回报人情的钱收下了。能这么简单吗?人情,人情,你不当市长,哪儿有这么大的人情?就是不敢承认这是利用职务之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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