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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例,李邺就不寒而栗,若真被打残送官,他便是死路一条!
“大少爷。”因此,当赵与莒的眼神扫过来时,他便挤起笑容点头哈腰。虽然这两个月的相处,他现奴颜婢膝在大少爷面前并不讨好,不过多年来养成的习性,要他立刻改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与莒没有用正眼瞧他,目光越过他,直接停在那个得意洋洋的看瓜少年身上。
这少年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眼睛里竟是顽皮,盯着赵与莒看了会儿后,便颇为失望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将这小贼交还与你。”
看瓜少年乃是乡间富家子弟,是附近乡里出了名的顽皮,看瓜不过是闲得无聊去瓜田里耍子。他听得郁樟山庄大少爷的名头,原来便想来见识见识,正好李邺送上门来,在痛揍了李邺之后,便带着家中庄丁来。他本有些与赵与莒比试的心思,但见赵与莒只是七八岁的模样,自觉是以大欺小,便觉得无味。
“何故气势汹汹而来,偃旗息鼓而去?”赵与莒却不肯放过他。
赵与莒这话问得文绉绉的,看瓜少年听得不是很明白,只是猜着其中没有什么好话,他翻了赵与莒一眼:“你便是赵与莒?听乡里说你极聪明的,我想来看看,你这么聪明的人物,怎么家中养的僮仆却是小贼?”
看瓜少年辞锋犀利,全然不象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赵与莒眼前亮了一下,这少年倒有些意思。
“你口口声声说他是小贼,他偷了你家什么东西?”赵与莒问道。
“偷了我家田里的寒瓜!”那少年将头一昂。
“证据何在?若是没有证据,怎能说他偷了你家的寒瓜?”赵与莒又问道。
“早知你会抵赖,所以我将寒瓜都带来了!”少年撇了撇嘴,这些日子他听得许多关于赵与莒的传闻,家中父母每每教训他时,便会将赵与莒的例子举出来,他心中不愤,也有意要折赵与莒的面子,因此他向庄丁们使了一个眼色。庄丁笑嘻嘻地拿来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五个大寒瓜,看上去极是诱人。
“我没偷,我没偷!”李邺这时慌了,他大声争辩道:“我只是摸了瓜一下,没有偷瓜!”
注1:今安徽宿松县,属于安庆市,在南宋时是一个产铁的基地。( )
十、相识(下)
(关于书名之事解释一下,“金手指”不仅仅是说作者要开修改器,更是主角用来解释他那些奇思妙想的一个理由,正如李白诗中说“仙人抚我顶;结受长生”,吕洞宾在传说中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故此主角是“仙人抚我顶,结受金指”。另外,因为与起点合同的缘故,书名很难更改,还请对书名有不同意见的朋友见谅。另外,多谢书友战斗的刑天指正,我将此后对主角的大少爷称呼全都改成“大郎”,以符合当时民俗。最后,继续向各位拜票,求收藏和推荐。)
“闭嘴!”赵与莒厉喝了一声,两个月来主人的积威尤在,李邺想起那些鞭笞,立刻噤若寒蝉。
“请教尊姓大名?”
赵与莒避开了对方的锋芒,转而询问他的来历。看瓜少年并不觉得意外,人证物证俱在,他料想赵与莒也无法反转,便撇着嘴道:“我姓霍名重城,五里之外的霍家庄便是我家。”
霍姓少年倒也聪明,虽然知道赵家不过是连个虚爵都没有的宗室旁支,却只敢在李邺面前自称小爷,到了赵与莒面前则不然。赵与莒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他这笑容看到李邺眼中极为诧异,因为在他印象之中,赵与莒仿佛不会笑一般。
“他当时是用这个筐偷瓜么?”赵与莒再次问道。
霍重城原本想点头,但眼睛瞥了那筐一眼,心中猛然大悟,暗道好险上当,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姓却是知道的,那装瓜的竹筐上写了一个霍字,分明是他霍家的,李邺怎么会先去偷这个筐再去偷瓜!这个赵与莒果然有些小聪明,先问清楚自己的姓,再提这个筐,免得自己抵赖。想明白这,霍重城的点头便变成了摇头:“这筐是我们家的,他偷时是空手。”
“霍重城,他偷瓜是哪一位见着的?”赵与莒又问道。
霍重城回头看了跟班一眼,一个庄丁会意,挺胸突肚地走了出来:“我看到的!”
赵与莒点了点头:“我赵家家规森严,李邺,背家规第二条。”
李邺全身抖了一下,然后硬着头皮背道:“家规第二条,为非作歹者杖击二十并送官。”
这两个月来,他们日日都背家规,因此早就烂熟在胸,赵与莒一问便能脱口答出。背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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