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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通报的话,我估计她会用铁链抽我的。”
“我……”林宛瑜已经不打算解释了。
“现在的女人啊,有点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看门人摆了摆手,“好了好了,我这就给你们去通报——你叫什么名?”
罗邺毕恭毕敬的朝林宛瑜说道:“女主人,大叔在问你的名字。”
林宛瑜嘴唇颤抖了一下,“林、林宛瑜。”她从来没有这样羞于说出自己的名字。
“等着吧。”看门人轻蔑的瞪了她一眼,跛着脚摇晃回岗亭中,抓起话筒,嘴里含混的说着什么。
林宛瑜气呼呼的瞪着罗邺,“你干嘛要那样说我!?”
罗邺理所当然的回答说:“为了让他给我们通报啊。很明显,你的礼貌在他们面前不好使,他们都是穷人,最看不惯的就是假惺惺的富人,所以他们自然就同情我。”
“可这里的安保这么差劲,你干嘛不直接冲进去?!”林宛瑜恨恨的问道。
“你有没有想过,堂堂京华公子李逸风,为什么会雇佣两个连路都走不利索的老头看门?”罗邺一脸正经的问道。
“嗯?”林宛瑜眨了眨眼,刚才的怨气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彻底消除了。“是啊,为什么啊,现在雇佣一个保安也花不了多少钱。”
“因为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罗邺说:“他们是真正的眼睛、耳朵,这可比监视器管用多了。”
“逸风表哥会想的这么周全吗?他只是个大手大脚花钱的公子哥呀。”林宛瑜有些不敢置信。
罗邺望着远处的青山说道:“你看见那山上有什么了吗?”
林宛瑜顺着罗邺的眼光望去,“树啊。”
“你能想象它们十几年前的样子吗?”
林宛瑜恍然大悟。十几年前的南山是寸草不生的荒山,如今却变成树木茂密的青山,如此看来,李逸风倒并不全是浪荡公子,最起码他保住了家族财产,甚至还将其发扬光大。
她似乎应该重新审视对李逸风的看法了。
看门人放下电话,从岗亭中走出来,敲了敲林宛瑜的车窗。“你们可以进去了。”
林宛瑜从思考中清醒过来,急忙问道:“等一下大叔,我们应该怎么走才能找到别墅?”
“顺着主路一直走就行。”看门人的语气依旧有些不耐烦,“穿过狩猎场,别墅就在南山脚下。”
“这里还有狩猎场?”
“当然有。”说到狩猎场时,这名看门人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憎恶的神情,“上次李逸风不知道从哪请来一位白痴少爷,自己本事不济,打不着雪狐,就用十字弓把我家美玲射死了,要不是后来胡小姐出面,我非掀了那小王八羔子的脑壳不可。”说着,他恨恨的朝地上啐了口浓痰。
罗邺微微抿起嘴角,他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名粗鄙的看门人居然敢直呼李逸风的名字,却对胡继瑶尊重有加。
胡继瑶、南山庄园,这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林宛瑜显然没有将心思放在称呼上,她轻声的问道:“大叔,你说的美玲……是只狗,对吧?”
“废话,”看门人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不是狗还是狐狸啊?自从前几年这里突然出现一只雪狐后,来打猎的饭桶就越来越多,可没一个人能打到。”他斜了一眼林宛瑜一眼,“我看你们也别指望了,你天天虐待你的男仆,他肯定没力气去替你抓狐狸。”
“我……”林宛瑜泄了口气。
罗邺嘿嘿一笑,踩下油门,雷文顿咆哮一声,顺着沥青马路冲向南山脚下。
雪花飘舞,李逸风就在雪花的尽头等着他们。
第七十一章阴影别墅
李逸风站在别墅前,安静的等待着罗邺和林宛瑜的到来。
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颜色纯粹,与额上的白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双眸漆黑,眼神遥远,似乎是在远眺咆哮将至的雷文顿,又似乎是在望向更远方的青山,在他没有焦点的双眸中,隐隐透露着一种微妙的自信。
远方的山谷里,父亲的墓碑正默默的注视着他。这里是他父亲留下的庄园,十几年的时间,他已经完成了父亲的大部分遗愿: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还有……
十几年前,病榻上的父亲用最后的力气抓住他的手,在他耳畔喃喃的吐出了最后一句话。
那一天,这位不更事的少年,发誓要用一生来履行对父亲的承诺。他开始学会坚强、学会隐忍,甚至学会了人生中最难学会的一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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