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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走过去,他们在那里叽叽咕咕,说话别人听不懂。老板对凌风说,“看来他们是想吃饭,又拿不出钱来。”凌风说,“老板,给他们一些吃的,我来付钱。”老板把吃的东西给他们送过去,那些人连连拱手,向凌风致谢。凌风笑笑,转身喝酒。他们想是饿荒了,东西一下就吃完了,凌风又叫老板多添一些。这些人有个年轻人是为首的,其他人都很尊重他,他不动手,别人也不敢开吃。酒足饭饱之后,那人过来致谢。凌风说,“都是小事情,萍水相逢,大家应该相互照应。”那人看着他,听不大懂,凌风笑了,他想他讲的太深奥了。凌风和那个年轻人坐在一起,用手势和简单的问话攀谈起来。
那个年轻人叫达奚,是西南面一个酋长的儿子。他那里雪山连绵,气候十分寒冷。达奚和父亲闹翻了,同手下人跑出来。他原本带了不少钱,但是路途遥远,他又言语不通,常被人欺骗,到了京城,已是身无分文。这天他饥饿难忍,正碰上凌风,凌风见他器宇不凡,因此想帮帮他。
凌风问,“你在京城住在哪儿呀?”达奚不说话,这两天他们都是找了房檐下躲躲,天明就赶紧溜走,幸好天气炎热,还不打紧。凌风笑笑,说,“我有几个朋友,可以帮你安排一下。”达奚欲不答应,又确实没地方住,他说,“那就谢谢你,我有能力会百倍报答的。”凌风跟老板说,“我这里只有十个银币,先都给你,剩下的钱我改天再付,请您再借我三十银币,我改天一定还你。”老板说,“不要紧,我还能不相信你吗?”
凌风和柔娘告辞,领着达奚一行人出了店门,他找来熟人,给他们安排了几间不大的房舍,屋子很干净,陈设整齐简单。达奚十分感激。凌风把三十银币交给他手下人,说这可以买些应用之物,我改天再来看你们。
凌风告别离开,达奚望着他的背影,一个家丁说,“我们运气真好,能认识这个好心人。”达奚说:“他不是一般人哪。”
两个月后,一份案卷放在凌风案上,上写为持械于闹市杀人事,案犯一名某某,犯人已实供,凶器、血衣俱在,定为斩刑。案卷有被害人的尸格(尸体检验记录)仵作的名字,缉捕人员的名字、陈述;初审、复审法官的意见都十分详细。日期、地点都与凌风他们所目睹的一致。
凌风对越石说,“明天上午我们到监狱去。”越石说,“有新犯人了?”“上次那个人捉住了。”越石很惊讶,“这么快?”“是啊,初审、复审都过了,就等我最后裁决了。”第二天一早,他们到了监狱,狱长把犯人押上来。越石见了犯人,神色很惊讶,因为这个犯人并不是他们所见的那人。
第二十二章
越石刚要说什么,凌风瞅了他一眼,对看守说,把他的刑具卸去。凌风审理犯人有个习惯,不喜欢犯人带着刑具,也不要侍卫、看守在旁边。他觉着这样犯人不自在,他自己也不舒服,起初别人很担心,但拗不过他。不过这几年,确实也没有犯人袭击过他,大家都觉着奇怪,不过也就放心了。
凌风说:“越石你也出去吧。”越石说:“大人……”狱长拉了他一把,说,“这是他的老习惯,我们出去吧。”
凌风指着一把椅子,叫犯人坐下。那犯人年约三十余岁,中等身材,看上去像个老实人。他小心地坐在椅子上。
凌风面带笑容,问起囚犯的年岁、籍贯、职业、家庭情况。那人是酒店的伙计,三十二岁,家里父母都在,已经娶妻,有一儿一女。那人见凌风很和气,原来紧张地心情也有些放松了。他身体伸展了一下,靠在椅背上,坐得比较舒服了一点,毕竟摘掉刑具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凌风就着狱中的笔砚,在纸上草草记着,实际案卷中这些都有,他一边记一边沉思,时不时抬头看一下犯人。
凌风突然问,“你知道你犯的是什么罪吗?”他口气很凶,犯人被他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好半天低声说:“是杀人的罪。”“按律应处什么刑!”那人有点吓呆了,脸色猛地发白。
凌风厉声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懂不懂!”那人说:“我懂。”凌风说:“你将作案的过程一五一十地跟我说说。”
那人迟疑了一下,支支吾吾说道:“那天我去酒店喝酒,那人看我不顺眼要打我,我就掏出匕首刺了他,没想到他运气不好死掉了,我也没想到。”他说着说着,扑通一下跪下了:“大人你念我是初犯,饶了我的性命,我家还有高堂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