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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看到那里那里娇嫩嫩的却不算很小,应该有十四了
“哗啦”一声,他的右腿迅速向左腿靠拢,然后两个膝盖都挤在左边的桶壁上。低着头缩进身子。
我顿时脸上发烧,真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子!干咳了两声,“那个、我我给你煎药去,你自己洗完了去床上等我——”又说错话了!“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别着凉,你放心我不会欺负你!”
“我知道。”他还是低着头,看不清现在的表情。声音虽小却很平静。
我抓抓头,尴尬的笑笑。转身,出门。
丢人、丢人、我这是怎么了?!用力甩甩头,把不该想的都甩出去。
我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穿着我给他的旧衣服坐在床边。他微垂着眼睑像在思考什么,眼线是斜挑起的,鼻梁挺直,唇色很淡很薄,下颌尖尖的。原来他是这个样子的,从前都没有看过呢。
把药端给他喝了,便叫他早些休息。我说要打地铺,他说不用,在一起挤挤就好。我对自己方才的反映有些歉意,他这个时候却微微笑着说了句:“云哥哥你是好人,这个世上少有的好人,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在这世上唯一在乎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身边是空的,连忙坐起身,屋子里也是空的,桌上多了张纸。纸上大小不均歪歪扭扭的写着些字:云,我决定去参军,出头之日,我会回来找你。
原来这孩子打得这个注意,这个乱世一脚跨进军营,就是在阎王老爷那儿报了名。
我拿着纸张的手有些颤,说是再见,何时再见?你怎么就狠心这样不告而别。
19。…第十八章
马蹄踏着崎岖的山路行进了将近半日,未时上山现刻已经天黑,按说不该夜里走山路,但为了赶在约定时间度过黄河,与右路的起义军会和,只好在山中过夜。
自我离开云的那日,已经半月有余。说来我从军的缘由有些一相情愿的可笑——那一日,我在街上馒头铺里偷了两个馒头,躲在巷子里还没咬上一口,就被两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抢去,我不但没护住馒头,还被他们弄伤了手。
弄不到吃的,在街上游荡了两天,最后我头昏眼花的倒在一间药铺的墙角,本来以为自己就会这样饿死冻死了。也不知道过去多久,手臂忽然遽痛,猛地睁开眼,看到一张温和柔丽的脸孔笑着对我说:“你的手臂脱臼了,刚才我帮你接回去,养两天别太使力自然就好了。”
我就这样认识了云。
开始时他知道我的手不方便,晚上就偷偷给我送吃的,我本不喜欢受人恩惠,可是实在也没有其他办法。虽然活着很辛苦,但是我还不想死。
后来伤好了,心里却时时想着那个人,总忍不住到药铺门口,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望他几眼。那个人却从来没有留意过这些,倒是把心思都用在了各种药材上,贩药的商人把罕见的药材送来,他看一眼,再用鼻子闻闻就知道是什么货色。可是掌柜的总是欺负他,动不动就让他干这干那还打骂呼喝,即便是这样那人也不知反抗,还对掌柜的感恩戴德念着他的收留之恩。乱世,人就是活的低贱,尤其是穷人,还不如达官显贵家中养的一条狗!
在这个世上活了十四年,云是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虽然他对谁都好,但是我想他对我是不同的吧。那天姓黄的恶少故意刁难我,他看见了赶忙过来给我解围,在他面前我觉得很难堪,低下头去。他却过来安慰我,还搂过我的肩膀,像很亲密的人那样。当时心念一动,顺手拿了他的戒指,找个借口在药铺门外等他,结果下起大雨我还因此着了凉,不过算是因祸得福,我终于知道他对我原来也有这样的心思。
但是一个小乞丐怎么能配的上温柔、美丽,就像天仙一样的云,所以,我下定决心投奔了汉军,只有从军我才能尽快爬上高位,然后便能护着他,再不让他被人欺负!
摩梭着手中的铜戒指,本来是想跟他要的,但是怕他说那是他娘要留给儿媳妇的,所以我就自己拿来了,呵呵。你可一定要等着我回去呀。
十日后,我军与汉王的右路起义军汇合,左右包抄一举灭了吴王的大军,之后转战其他乱军
烽火连天兵戎相接,转眼春去秋来,不过短短两年时间,汉王的大军便占了中原三分之一的地域。我由一名普通小兵升至校尉之职。两个月后,我军将会和西南的颠军开战,颠军这两年一直占据中原西南大片领土,其中包括我和云曾住过的那个地方,我离开这两年多,也不知他过的如何?
等着我,我最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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