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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锦点了点头,又用指尖沾了一些闻了闻,十分享受的笑了笑,然后盖好盖子放在了梳妆匣里。
“这胭脂很少见,我很喜欢。谢谢你了。”
这一段时间,康小乔与连锦的关系越来越好,恰好瑜老板看她也算是熟悉了楼里的规矩和人际关系,故而为她腾出了一间屋子,让她不用跟阿阮继续挤在一间房里。于是楼里的姑娘们也纷纷开始调侃,说她是有了新欢就忘记了旧爱,不但天天往连锦的房里跑,还从阿阮的房里搬了出去。
康小乔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楼里的姑娘们全是欢场的精英人士,伴随着胭脂楼经营方式的逐步人性化和个性化,有好几对姑娘已经成双入对,专门应付那些喜欢看百合的男人们。于是时间久了,就有人开玩笑说连锦与小乔也是这般,每天在楼里谈情说爱,好不快活。
连锦对此毫不介意,有时候还会故意做些让人起哄的举动来逗大家开心。可康小乔就不那么高兴了。
她总是会想起那天在厢房中连锦冷若冰霜的模样,甚至连续几次还在晚上梦见了那时候的连锦。在她看来,这不是什么问心无愧的事情。
……难道我真的是百合?我喜欢上了连锦吗?
康小乔冥思苦想也没有结果,可是事实证明,在她和连锦相处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让她脸红心跳的时候。除了那天连锦生气时的样子让康小乔有点动心,其余都一切正常。
……大概只是因为她生气时候很好看吧……
反正康小乔是这么认为的。
“连锦,你今天看起来也好像不太对。这几天总是闷闷不乐的,怎么了?”
连锦摇摇头说:“大概是最近太累了,虽然不用陪客,但现在楼里的客人多了,姐妹们应付不过来的事情也多了。晚上的时候总要担心有什么意外发生,要守到所有客人都走了才放心,熬的太晚了些,所以不大精神吧。”
连锦是施则瑜的左膀右臂,施则瑜自然是舍不得让她卖身卖笑陪客的,最多是偶尔出去跳个舞,唱首歌。而自从胭脂楼的员工守则出现了以后,每天的工作都奇多无比,按照康小乔所指定的路线规划,楼里面的姑娘还有很多事情要学,很多思想教育还没有跟上。康小乔与连锦白天都要哄着楼里的姑娘进行心理辅导和员工培训,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
康小乔不必抛头露面,至少晚上还能早些休息,可连锦就不一样了,施则瑜想让她接自己的班,于是每天晚上都带着连锦‘实习’。
据说施则瑜在铁匠铺定做的钢管已经快要交货了,过一段时间晚上有了钢管舞,估计楼里的生意会更加火爆。届时连锦作为楼里的头牌,可能还需要跳一段钢管给客人们看。所以又是培训员工,又是丰满细则,又是调解矛盾,又是积累经营经验,又是学习舞蹈,连锦最近确实累坏了。
康小乔不疑有他的点点头,又开始滔滔不尽的说起了她今日在城中的所见所闻。连锦在一边听着,一边小口的吃着点心,偶尔风从窗外吹进来,窗口的风铃叮咚作响,也是十分惬意。
当天晚上,康小乔照例想趁着大家都在楼下接客的时候睡上一觉,却忽然听见楼下有不同于以往的吵闹声,生来喜欢热闹的她仔细听了听,原来据说今晚对面回雁阁的头牌姑娘年满十八岁,到了拍卖破瓜之夜的时候了。
她她一直在胭脂楼里过活,回雁阁的姑娘她完全没有见过。一听说对面楼的花魁要公开拍卖,想想自己枕头底下压着的四百多两银子,康小乔便想去凑凑热闹。
——小说里都是这样的,都是去看热闹,然后就会有好事情发生的。这么好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
于是,康小乔又换了一身男装,摇身一变成了乔少康,慢悠悠的往回雁阁去了。
在康小乔进驻胭脂楼以前,回雁阁一直与胭脂楼不分高低,都是长安有名的大场子。虽然连锦美名早已响彻长安,但始终没有入幕之宾,也从来不肯与客人有太多交集。相反,回雁阁的花魁红莲虽不如连锦美貌,可却每天晚上都在楼中迎来送往,与不少客人暧昧不清。
如今胭脂楼生意越发的好了,有施则瑜的保护,普通的客人们想跟连锦多说半句话都十分困难,故而有许多人便常去找回雁阁的红莲了。
回雁阁的老鸨早就曾说过,红莲会在十八岁生辰时许给恩客,到时候不论权势,不论年纪,不论身份,只看哪个男人出价高,红莲的初。夜便属于谁。
而今天的晚上,就是红莲十八岁的生辰,也是她的破瓜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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