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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咽喉上拔了出来,很慢很慢。
所以鲜血并没有溅在他身上。这种事他很有经验,衣服若是沾上血腥,很不容易洗干净。浣花坊的衣服要是清洗一次那可是要二两银子啊——黑,真黑啊!
收拾好自己的剑,他弯下腰,在高通的手腕一寸处轻轻一点,原本他死握着剑的手张开了。燕十三开心地笑了,开始慢慢摸索这具尸体,从上至下,那么地仔细,生怕落下任何一点值钱的东西,因为成名的剑客大多喜欢在身上带着几年的花销,毕竟闯荡江湖没钱是肯定不行的——“老燕儿,还好你没有扒人衣服的习惯,要不肯定早就上了《武林周刊》的头条了!”
燕十三头也没回,从高通怀里摸出的银票中找了一张一百两的,信手一甩,银票就如长了眼一般,飘到了说话那个人的手中。
“烦劳尊驾将这张银票交给沈仝兄弟,多出来的,就当我请兄弟喝酒了。还有,顺便帮我把他埋了,这么有钱的主儿,学武真是太可惜了!”
“老燕儿,把人埋了不成问题,不过我觉得你这一百两是不是少了点?你也知道,最近经济危机,什么都不好干那。你也知道我们沈记银号现在是借八还十二,你给我这点儿,我回去怎么和老板交差啊?”
燕十三冷冷地看了那张市侩的小人嘴脸,鼻子里不削地一哼气儿。顺手一甩,将高通的玉佩丢了过去。玉佩先慢后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来人眼前,看手法,丝毫不比唐门正宗弟子差。
谁知来人突然伸出了手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好像起叫化子捏臭虫一样;一下子就把玉佩顺势翻在了手中。
“不错,不错,这是上好的暖玉,怎么着也值得五十两了。老燕儿,那我就告辞了。恭喜你又可以潇洒几个月喽,别忘了有空的时候请我喝酒啊。”声音渐去渐远,而他刚才站的地方居然连个脚印也没有留下,仿佛这个人从来没有来过。
“混球,说好了帮我埋了尸,结果自己先跑了。”燕十三无奈地开始掘坑挖土,耗费许久终于让自己的小财神入土为安了。想了想,又从旁边树林里削了快木板,插在小土包前,拔出剑,刻上了八个大字:“一剑穿心高通之墓”。
看着那帅气的八个字,燕十三无奈地摇了摇头,“唉,命苦啊,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钱,自己走了拜师学武这条路,兴许我现在也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书法家了。”
思索中,剑已入鞘。
暮色中又出现了四个人。
四个人,四柄剑!四个人的衣着都极华丽,气派都很大,最老的一个须都已全自,最年轻的犹在少年。燕十三知道他们是谁,在《武林周刊》排行榜上,他们都是有名号剑客:
年纪最老的成名已四十年,一直在关外,独创的“飞鹰十三刺”名震边陲。这次他入关,为的就是找燕十三。他不信他的飞鹰十三刺,比不上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年纪最轻的,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也是点苍门下最出类拔萃的弟子。他有天才,他肯吃苦。他的心也够狠。所以他才出道一年,“无情小子”曹冰的名字已震动了江湖,比之高通的排名更高,直逼当年的荆无命。
另外两个人当然也是高手。清风剑的剑法轻灵飘忽,剑出如风,据小道消息称他是岳不群的大舅子,剑法集衡山与华山于一身。
铁剑镇三山的剑法沈稳雄浑,一柄剑竟重达三十三斤,号称“山寨版玄铁剑”。
四个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谁也没有去看那小土包一眼。他们不愿在未出手前,就折了自己的锐气,小土包里埋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踉他们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能活着,无论什么人的死活,他们都全不在乎。
燕十三笑了笑,笑容也很疲倦,道“想不到你们都来了。”
关外飞鹰冷冷道“我本来以为得到消息的只有我一个人。”
曹冰抢着道∶“来了四个人,谁先出手?”他很急。
他急着要立名立威,急着要杀燕十三,杀了十三就有无尽地名誉和美女——他不担心钱,当朝的曹正淳可是他的大伯父,钱?钱有个屁用!
铁剑镇三山看了看一起来的三个人,“我们可以猜拳,胜的就先出手。”
关外飞鹰瞄了镇三山一眼,“我觉得猜拳不合理,我这里有骰子,咱们摇大小!”
清风剑冷冷一笑:“哼哼,谁不知道你那骰子灌了水银,要我说,咱们十五二十!”
曹冰一看,敢情这三个老家伙即不想先上,想让别人去喂招,自己最后出手,又不想万一别人先出手,杀了燕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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